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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試日前,教育部發布預警,明確指出各地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或未開課情況下不得提前收取學費,或保教費,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
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預警,提醒各地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首先,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預警指出,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其次,住宿費也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
教育部門要求,各地應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同時,預警強調,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一旦出現各種亂收費行為,教育部門將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