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學生住宿費退嗎?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陝西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文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或學期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時間,科學計算,合理清退。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校應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住宿費收取標準按月平均計算,按學年收取的以10個月為平均基數,按學期收取的以5個月為平均基數,學校應根據實際住宿時間收取住宿費。

疫情期間,學生住宿費退嗎?

教育部:退住宿費辦法由各地制定

多省已發文明確

4月10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其中明確: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疫情期間,學生住宿費退嗎?

4月17日,河北省教育廳官網發佈通知,將嚴格落實教育部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餘部分退還學生。(上述規定僅限於疫情防控期間)

疫情期間,學生住宿費退嗎?

4月20日,四川教育廳發佈通知,其中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實際住宿時間並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疫情期間,學生住宿費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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