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沒退休他又去掙一份工資這屬於什麼性質?

用戶5748438423593


答:教師沒退休,他又去掙一份工資,只要是在法律法規範圍內,尤其是不坐班的大中專院校的老師,他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又去掙一份工資這這叫生活所迫,這叫勤勞致富。


柳州老楊愛飆車


敎師沒退休又去掙一份工資這叫不務正業、應該受到教育和批評。假如家人開了一間店做生意、利用課餘時間幫幫忙是可以的。


康記741


在做好教育工作的同時,利用節假日,工作之餘,掙點錢補助一下教師低工資帶來的貧困,沒有違反什麼法律法規的,只要合法,無話可言。前提是教育教學工作時間,要好好工作,教書育人。副業只能富裕時間去幹。

比如有個鄉村老師利用週末去工地挑磚,每個月,八天週末,掙錢1600元,加上教師月工資3000,才夠他養活父母和孩子。誰會說他不可以呢,不然,讓家人餓死嗎?

我心酸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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