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土地流轉《意見》出臺,盤活宅基地勢在必行!

2020土地流轉《意見》出臺,盤活宅基地勢在必行!

4月9日,新華社授權發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在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意見》提出4點要求,而土地作為農民們賴以生存的基礎,每一次波動大家都尤為重視,所以這次《意見》的出臺,大家又是怎麼看的呢?

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建立公共利益徵地的相關制度規定。

現在城市的建設用地是很缺乏的,但反過來看農村,隨著大量人口遷移城市,農村常駐人口並不多,很多土地資源沒人利用,甚至是荒廢在那裡,造成了大量土地資源的浪費;其次,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能直接入市,這對農村城鎮化造成了一定的阻礙,如果真的能夠制定和完善這一塊的意見和制度,就能更好的確保農民分享土地得到合理的增值收益,城市土地問題也得以緩解,更是會大程度的促進城鎮化的發展。

2020土地流轉《意見》出臺,盤活宅基地勢在必行!

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

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作價出資(入股)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調整完善產業用地政策,創新使用方式,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

2020土地流轉《意見》出臺,盤活宅基地勢在必行!

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進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稅費制度。以多種方式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入推進建設用地整理,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為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2018年、2019年消化處置2015年、2016年以前的批而未供以及閒置土地共計890多萬畝,目前,2017年以前批而未供土地大概有1450萬畝,所以說,存量盤活還有較大潛力。過去數年間,國內每年批准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大約在500萬-600萬畝,如果加上對過往存量土地利用,每年國內城市實際供應建設用地總量多在700萬-1000萬畝。而2019年全國安排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總量是500萬畝,換言之,2017年前的存量土地就已夠地方政府使用兩三年。(數據來源:中國房地產報)

近兩年,國家也很重視盤活存量,建立起安排增量必須要和盤活存量掛鉤的機制。自然資源部2018年出臺《關於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的通知》,大力推進土地利用計劃“增存掛鉤”。這次進一步的要求完善,將會更明確各地區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具體任務和獎懲要求。

也是因為人口流動的原因,土地問題日益嚴重,農村的土地和農房都是“沉睡的資產”,為了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要素保障、注入強大動力,多地已經試點,3月安徽就新增16個地區。所以,宅基地盤活利用是勢在必行。

2020土地流轉《意見》出臺,盤活宅基地勢在必行!

完善土地管理體制

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施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制度,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推動土地計劃指標更加合理化,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應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加強土地供應利用統計監測。實施城鄉土地統一調查、統一規劃、統一整治、統一登記。推動制定不動產登記法。

畢竟以前,我們國家對於土地的管控是非常嚴格的,地方上的建設用地指標一般要由相關部委來確定,一方面時間線延長了,另一方面,也很容易在執行過程中,容易出現計劃指標分配和項目用地需求不匹配的問題,所以這次意見要求由省級政府來負責,則會更大程度的簡化手續過程,避免更多的問題的發生。



2020土地流轉《意見》出臺,盤活宅基地勢在必行!

歡迎留言,瞭解更多自建房信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