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4月21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提出新举措新要求。这标志着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全面“升级”加强。同日发布的还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9年)》白皮书。
据介绍,《意见》的出台,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重大举措。聚焦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一系列举措,着力降低权利人诉讼维权成本、缩短诉讼周期、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和化解当事人举证难,切实增强司法保护的实际效果。
《意见》明确,完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妨碍排除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拓宽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途径,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申请,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深化知识产权裁判方式改革,严格依法掌握委托鉴定、中止诉讼、发回重审等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要充分运用第三方数据,依法确定侵权获利情况。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再次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结了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有效提升了专利授权质量;依法遏制商标注册恶意申请,积极划清商业标志的界限;对恶意取得的知识产权依法不予保护,倒逼知识产权授权质量的提升。
此外,人民法院最大限度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发布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规定,完善诉讼证据规则,有效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行为保全司法解释正式施行,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及时的救济;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损害赔偿额度、严惩知识产权犯罪,进一步加大了侵权成本。
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国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万余件,审结47万余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44.16%、48.87%,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为健康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