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庆阳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张崇晖 朱波)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4月20日下午,庆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定了!《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据通报,《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经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0日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批准。已由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4月14日公布,该《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定了!《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文共二十二条,在遵循地方立法规律,以燃放管理为切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保持高度一致;完善禁燃地点(场所),除对上位法规定的禁燃地点(场所)全部引用外,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石化产业园区、国家机关办公区等30多个区域、地点(场所)纳入禁燃范围。严格限制允许燃放时间,明确规定:“市、县城市规划区内除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酒店、楼盘销售、车辆销售、物业服务企业等经营者有劝阻、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义务,对服务对象燃放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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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还就强化燃放管理如何实施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中新社甘肃分社、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陇东报社、庆阳广播电视台、掌中庆阳、看清网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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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缪中发

监 制:慕彬 王俭

责 编:邵勇瑊编 辑:张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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