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車位賣105萬 青島蔚藍創新天地業主不籤霸王合同難收房

一個車位賣105萬 青島蔚藍創新天地業主不籤霸王合同難收房

半島記者 李曉芳

網籤價格是7500元/平方米,而實際的成交價格是15000多元/平方米,成交價比網籤價多了105萬元……4月10日,市民賀先生和張先生通過半島公益驗房小程序反映,他購買了青島蔚藍創新天地的洋房,但成交價比網籤價多出來的這105萬,搖身一變成了“車位”,開發商要求必須籤一個車位購買合同才能收房。對於是否存在市民反映的這些問題,蔚藍創新天地始終沒有給予明確答覆。

新房成交價比網籤價多出105萬元

2018年5月,賀先生在城陽的蔚藍創新天地按看好了一套139平方米的洋房,“等到月底籤合同時,卻發現商品房預售合同上的價格是7500元/平方米,總房款約105萬元。但實際上這套房子是按照15000多元/平方米的價格賣給我的,總房款是210多萬元。”賀先生告訴記者,“我是按揭買房,置業顧問說網籤價低我可以少交稅,當時也不太懂,糊里糊塗地就簽了合同,把房款交了。”

一個車位賣105萬 青島蔚藍創新天地業主不籤霸王合同難收房

簽訂的《青島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標註的單價為7500元/平方米

事後,賀先生越想越不對勁。“實際成交價比網籤價多了105萬,而且開發商收取的房款只有收據,到現在都沒有開具發票。”賀先生提供了兩張房款收據,上面蓋有該樓盤開發商青島蔚藍天地置業有限公司的財務專用章,兩張收據的付款明細中都標註著“房款”,兩張收據上的費用合計約150萬元。“這部分房款裡包含了8.5萬元的車位費,交的這些房款已經超出了合同上的總房款105萬元。後來才知道房地產市場實施限價政策,網籤價格不能高於備案價,否則就網籤不了。”

一個車位賣105萬 青島蔚藍創新天地業主不籤霸王合同難收房
一個車位賣105萬 青島蔚藍創新天地業主不籤霸王合同難收房

開發商開具的房款收據,已經超過網籤總價

一個車位105萬,不籤合同不讓收房?

去年9月,該項目交房。由於雙方沒談攏,賀先生到現在也沒有收房。“辛辛苦苦買一套房子不容易,與開發商多次協商後,開發商說可以多給個車位,需要補籤一份購買車位協議,相當於多出來的105萬元買了個車位。一個車位賣105萬,簡直是天價車位啊!”對此,賀先生表示對於這個解決辦法不能接受,更何況他買房時已經花錢買了車位。

無獨有偶,4月13日,有著同樣經歷的小區業主張先生告訴記者,蔚藍創新天地的備案價與銷售價差距很大,他買的這套房子也差了約105萬元,而且只有按照備案價計算的首付款有發票,多收的一百多萬房款不提供發票。“去年收房時,開發商通知如果收房必須籤105萬多的車位購買合同。”張先生聽後很生氣,“首先小區車庫是地下人防工程,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再者,一個車位賣105萬,在哪也不可能有這種情況,這明顯是霸王合同,所以我們肯定是不可能籤的。”

一個車位賣105萬 青島蔚藍創新天地業主不籤霸王合同難收房

業主提供的合同中,標註的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為105萬多元

由於沒簽這個合同,張先生也沒收房,現在他擔心如果以後房子再交易過戶,按照現在的網籤價計算,需要交的稅費就會多出不少。

對於這些問題是否存在,開發商始終沒有明確答覆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方案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六條明確規定“商品房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可從這兩張收據中可以看出,房子的實際銷售價格遠高於備案價。

對於市民反映的這些問題,4月10日,記者致電青島蔚藍創新天地售樓處,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已上報給負責的領導,也希望能積極配合地解決問題,需要了解這位客戶的具體問題,等負責的領導回來後給回個信。

賀先生表示其他鄰居也存在這種情況,成交價和網籤價相差幾十萬的都有,“我們業主跟開發商溝通過多次了,希望開發商拿出應有的態度來才能再談。”對於解決方式,賀先生表示希望能儘快解決此事,建議開發商退還部分房款,退多退少雙方可以溝通;也可以從其他方面給予一定補償。

由於一直未接到青島蔚藍創新天地的回信,4月13日,記者再次致電售樓處,一位銷售人員表示這個問題已經反映給領導了,不能確定哪一戶沒法解決這個問題。對於項目是否存在業主反映的這些問題,青島蔚藍創新天地始終沒有給予明確答覆。

相關部門:建議走訴訟途經來解決

4月10日,記者聯繫了城陽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已簽訂的網籤合同不存在網籤價格高於備案價格的問題,現在雙方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如果存在開發商超出合同價格加價的情況,消費者可以向價格管理部門來反映;也可以走訴訟來維權。

隨後,記者又聯繫到城陽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開發商在售樓處做到了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將毛坯單價、裝修單價、總價等信息都標好了,一般不存在價格違規情況。因為如果籤的合同價格和備案價不一致的話,是網籤不了的。

該工作人員表示房價採用的是市場調節價,提醒消費者買房時需看清開發商公示的備案價,開發商如果在這個價格上加價,需事先告知消費者;若雙方簽完合同後開發商再要求加價,則消費者可直接拿著合同起訴開發商違約。最後,建議消費者走法律途徑起訴來維權,或者撥打12345政務熱線投訴舉報。

對於車位一事,城陽區住建局曾表示開發商的車位銷售與轉讓價格屬於市場調節價格,開發商可以綜合各項因素自主定價,但車位價格必須明確告知購房者,是否購買車位也憑購房者自願,不得將房屋與車位捆綁銷售。

對於此事的後續進展,本報將持續關注。

一個車位賣105萬 青島蔚藍創新天地業主不籤霸王合同難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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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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