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平反者的後半生:出獄那天,可能就是他們後半生最幸福的一天

在監獄度過近二十七年後,張玉環回家了。 荒涼了二十幾年的老屋面前,擠滿了遠道而來的記者、親戚,看熱鬧的村民。 張玉環穿著嶄新的衣服,不合腳的鞋子,胸前披掛一朵緞面紅花。 他就這樣被人群簇擁著,站在院子裡,看著自己曾經的婚房,破敗不堪。 「原先是一個好好的房子啊,怎麼就倒成這個樣子了?」張玉環不知道該問誰。 採訪、擁抱、紅花,讓他的歸家充滿了喜慶色彩。 可是遍觀以往冤案平反者,剛出獄這一天,可能就是他們後半生最幸福的日子。

冤案平反者的後半生:出獄那天,可能就是他們後半生最幸福的一天

P2P投資者趙作海

冤獄11年 獲賠 65萬


冤案平反者的後半生:出獄那天,可能就是他們後半生最幸福的一天

趙作海今年已經67歲了。他46歲被錯判為故意殺人,妻子與之離婚,57歲時「受害者」忽然現身,冤案昭雪。無罪釋放後,他除了成為法學院的教學素材,還擁有了一筆同村人視為「鉅款」的賠償金。出獄當年,趙作海先花掉10萬,為長子趙西良操辦婚禮,一年後,趙西良又趁他不備,從存摺上偷取走14萬。趙作海為此一病不起,想要報警又放棄,安慰自己算是「花錢買了個孫子」。病癒之後,他和前來求助的人陌生人李素蘭結婚,從此開始了「投資創業」之路。在李素蘭的建議下,他先後用賠償款投資了:蟻力神、旅行社、保健品等行業20餘萬,累計回本1萬元。投資失敗後,夫婦二人找到河南省高院,要求解決工作問題,聲稱不然只能去街頭要飯,隨後獲得商丘市中院安排的月薪1800的抄水錶工作。2014年,擁有了穩定工作的趙作海,把剩餘的20萬賠償金投入到了時下流行的P2P理財產品中,每月獲得8000元的利息收益。三個月不到,理財公司暴雷,趙作海血本無歸,他正式「花完了」全部補償金。

偷牛被刑拘的黃家光

冤獄17年 獲賠160萬


冤案平反者的後半生:出獄那天,可能就是他們後半生最幸福的一天

黃家光後娶的妻子杜文

1996年,24歲的黃家光因被舉報參與殺人而入獄,2014年被改判無罪時,已經42歲。出獄當天,村裡的人在村口放鞭炮歡迎他回家,黃家光趕到父親的墓前,對著墳包說了一下午話。不久之後,補償金下發,形形色色的人找上門來。有人說自己是省檢領導,跟他要5000塊幫他追究刑訊逼供的警察;也有沒身份證也沒離婚證的女人表示願意跟他結婚,前提是先在海口買房。他都一一拒絕了,說這錢是用命換來的,誰也不給。他自己開始抽“中華”、“芙蓉王”,穿豔麗的衣服,騎上萬塊錢的摩托車,佩戴各種金飾。「

我自己向來節約,但現在是“海南”的名人了,總要講究些“形象”。」黃家光這樣解釋。

幣圈創業者陳滿

23年冤獄 獲賠275萬

冤案平反者的後半生:出獄那天,可能就是他們後半生最幸福的一天

陳滿曾經是四川省綿竹市工商局的一名幹部。30歲的他在1988年辦理停薪留職到海南經商,4年後,因為一起焚屍案入獄。2016年,平反出獄時陳滿已經53歲了,當年留在體制內的同學,還有一起下海經商的朋友,大多「兒孫滿堂、事業有成」。可陳滿卻連智能手機都不會用,電話撥出去之後不會掛斷,看不懂為什麼對著屏幕一戳就能花錢。很快,他買了劉強東的《創京東》、王健林的《萬達哲學》、馬雲的《我的世界永不言敗》等書,放在床頭,隨時閱讀,並做了筆記。接受媒體採訪時,智能手機都操作不順的陳滿,反覆提到要在互聯網行業創業,但還沒想好做什麼。半年後,「維卡幣推廣人員郭姐」找到了他,介紹了一個「從香港開始,拿到了214個國家的法律許可,現在全球279萬多會員」的超級項目。陳滿聽完後當即投了40萬,後面又追加了60萬,並得到了一年後可以有900萬回報的許諾。在那之後,陳滿就消失了,他的老同學知道後說:

「陳滿被騙幾乎是必然的,他對這個社會太陌生,卻又太想要成功。」

狀告新婚妻子的劉忠林

25年冤獄 獲賠460萬

劉忠林是1990年入獄的。22歲的他因女朋友被殺成為嫌疑人,2016年刑滿出獄,刑期25年。2018年吉林省高院改判他無罪的時候,他已經51歲。460萬的賠償款,劉忠林等了大半年。當時他住在親戚幫忙租來的房子裡,學習使用智能手機,殘缺指甲的雙手戳在手機屏幕上,發出“噠噠”的音。手指的傷是被羈押期間留下的,十根手指指甲脫落壞死,他的右腳大拇趾也在被砸傷後截肢。那段時間,吉林省高院正在向最高法請示,要明確賠償義務機關是省高院還是遼源中院。等待讓劉忠林陷入巨大的焦慮,他的律師幫忙找吉林高院申請了50萬借款,用於「解決困難」。

冤案平反者的後半生:出獄那天,可能就是他們後半生最幸福的一天

劉忠林的精裝兩居室新房

錢到手三天不到,就差不多花完了,劉忠林買了一套45萬的精裝房,還了親戚1萬塊房租,又給了女朋友兩萬塊。花完這筆錢,女朋友也消失了,原來剛認識一個月的女方,希望他用這50萬做彩禮,先辦婚禮。2019年1月,遼源中院做出了賠償決定,很久不聯繫的親哥哥忽然找劉忠林借錢,說需要50萬裝修房子,馬上被他拉黑。當年2月,劉忠林結婚了,妻子是一個小他22歲的離異女性,兩人通過相親認識。結婚前,劉忠林給對方買了一套50萬的房子,婚後又買了一輛30萬的奔馳轎車,贈與15萬現金,只因為女方承諾會給他生個孩子。

冤案平反者的後半生:出獄那天,可能就是他們後半生最幸福的一天

劉忠林的小飯館僅僅經營了一個月

為了「步入正軌」,劉忠林還加盟了一家連鎖餐飲店,想要和妻子共同經營。但是結婚之後,妻子除了來要錢,很少在家,餐飲店也很快倒閉了。2019年9月,劉忠林正式起訴離婚,並要求保全贈與對方的財產。被宣佈無罪短短一年多,460萬的補償金已經花完了一半。劉忠林在提起訴訟後再也不想交朋友了,男女都不敢,總怕被騙。他躺在新房子的沙發上跟記者說:如果當初沒進監獄,自己肯定早成家了,說不定孫子都有了。現在回頭看看,一場空啊,一場空。


在蒙冤者當中,這四個人無疑是幸運的。

他們在有生之年,冤案得以昭雪,還拿到了一筆看起來數目不少的補償。

可是青春與自由,真的可以被補償嗎?

當一個人長期失去自由,就等於人生被攔腰截斷。

出獄之後拿到手裡的補償款,對他們來講,無異於「遊戲人生」換來的遊戲幣。

只不過這場遊戲,每個人都是被迫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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