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路邊自燃燒成殘骸!警方調查後發現竟是酒駕造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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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酒後駕車時打電話不慎發生單車事故,後心存僥倖迅速駕車逃離現場,不料在行駛途中突然自燃。近日,青浦警方在處置一起轎車自燃事故時查獲一起危險駕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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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凌晨,青浦公安分局華新派出所接報稱:轄區紀鶴公路新益路路口附近發生一起車輛自燃事故。接報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並與迅速趕來的消防人員一同將火撲滅,但車子已經被燒成了一個空架子,所幸沒有人員傷亡。民警對自燃轎車殘骸勘查時發現轎車車頭處存在明顯的碰撞痕跡,在詢問駕駛員湯某及其朋友瞭解情況時,民警發現湯某和其朋友閃爍其詞,且其朋友又多次向民警求情,要求讓湯某休息一夜後再來所處理車輛自燃事宜。民警感覺事有蹊蹺,便將駕駛員湯某帶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到所後,民警對湯某進行酒精檢測時,發現湯某有酒駕嫌疑。後經檢測,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39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在證據面前湯某交代了其酒後駕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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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犯罪嫌疑人湯某交代,3月10日20時許,其與同事在嘉定區華江路一飯店聚餐,期間飲用約1升紅酒。當晚23時許,其獨自一人駕車回家途中,因在行駛途中接電話引發單車事故撞到路邊固定物。湯某因害怕酒駕被處理故未報警,繼續駕車行駛至轄區紀鶴公路新益路附近時,湯某發現轎車引擎蓋開始冒煙即而引發自燃,後湯某撥打了110和119報警。目前,犯罪嫌疑人湯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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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開車莫喝酒,喝酒莫開車。酒後嚴禁駕駛各類交通工具;酒後不開車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湯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已嚴重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湯某也將為自己的酒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作者:何易 金偉編輯:佔悅責任編輯:張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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