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學介入調查:博士樑豔萍發表不當言論,會被判刑嗎?

湖北大學介入調查:博士梁豔萍發表不當言論,會被判刑嗎?

湖北大學官方微博4月26日晚發佈情況說明:

表示關於網友反映該校文學院教師梁豔萍在其個人社交平臺發佈有關不當言論一事,學校高度重視,已經成立了調查組,正在進行深入調查,將視調查情況依紀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網絡上發表不當言論會被判刑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網上發表不當的言論會不會被判刑,要依據情節而定,如果捏造、虛構事實侮辱、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可能被判刑的。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湖北大學介入調查:博士梁豔萍發表不當言論,會被判刑嗎?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什麼是侮辱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湖北大學介入調查:博士梁豔萍發表不當言論,會被判刑嗎?

侮辱罪客觀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敗壞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另外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本罪。

侮辱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單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罪。在公眾場合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刑法》第299條之規定,應以侮辱國旗、國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智小結: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網上發表不當的言論會不會被判刑,要依據情節而定,如果捏造、虛構事實侮辱、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可能被判刑的。



湖北大學介入調查:博士梁豔萍發表不當言論,會被判刑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