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父母應該判刑嗎?

事情發生在澳大利亞。6歲的兒子摔傷了,她趕緊抱著孩子送醫院。小兒子沒人照看,她將他放在浴缸裡玩。也算是急中生智吧,浴缸裡沒水,深,孩子小,爬不出來,看起來是不錯的主意。不知為何,不足2歲的小兒子居然將浴缸水龍頭擰開了。孩子淹死了。

這位可憐的母親被起訴了。 法庭上,陪審團一致認定她有罪。她被判刑。

這樣的父母應該判刑嗎?

先有喪子之痛,又添牢獄之災,她號啕大哭之餘多出一些憤怒與不滿,發了句牢騷:“我自己的兒子淹死了,關你們什麼事?”聽到她的話,法庭內議論紛紛,陪審員和法官憤怒了。法官站起來,面色莊嚴、沉靜,一字一頓地說:“尊敬的女士,我必須告訴你,你的話不對,你所生養的孩子不只是你的孩子,更是我們這個國家的孩子!”

這樣的父母應該判刑嗎?


事情發生在川宜賓長寧硐底鎮,2019年12月30日,4歲小朋友銘銘(化名)父親帶著銘銘前往硐底鎮某酒樓吃飯喝酒。下午4時21分左右,正在回朋友微信的黃先生一抬頭,發現兒子銘銘不見了。經過多番搜尋發現,銘銘掉進了旁邊建築工地的樁孔不幸身亡。

這樣的父母應該判刑嗎?


2019年4月8日,湖南多地都是高溫天氣,益陽更是直逼30℃。男子胡某送4歲的女兒去上幼兒園,途中接了個電話,思路被打亂,忘記了送孩子這件事情,直接把車開到了修理廠,一直到媽媽晚上打電話才想起來。結果,在自家小車後排座椅下面,發現已經全身發紫、沒有了生命體徵的孩子。

類似胡某這樣的父母並不是個例。2016年6月,山東一名1歲零7個月幼童被父母遺忘在車內窒息死亡;2018年5月,廣東一名3歲女童被遺忘車內致死……


大家說,在國內這些父母該判刑嗎?


這樣的父母應該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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