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買捕獵器,電死野豬3頭被判刑,網友:銷售者也應判刑

大家好!最近,有條新聞引起大家的關注。說的是農民吳某某為了保護莊稼,買了個捕獵器,電死野豬除害,可是她想不到涉嫌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罪,當地法院進行了審理。

事件發生在四川省巴中市。巴中,位於四川盆地東北部,地處大巴山系米倉山南麓,中國秦嶺-淮河南北分界線南,東鄰達州,南接南充,西抵廣元,北接陝西漢中,屬典型的盆周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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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區農民吳某,今年60多歲,丈夫去世早,一人靠種田生活。可是,去年春季以來,農田裡來了不速之客——野豬,莊稼常被糟蹋。放鞭炮、扎稻草人、敲鐵皮……這些方法都用了,效果不好,野豬還是經常來。

後來,聽人介紹“莊園守護機”可以解決問題,於是花5000多元購買。“莊園守護機”就是捕獵器,就是電子捕獵器,通過升壓裝置,提高電壓,電死野豬等獵物。

賣家服務好,還上門安裝。後來,捕獵器起了作用。先後電死野豬3頭。除食用外,吳某還賣了1070元。

可是法律無情,野豬是陸生野生動物,屬於國家“三有”保護動物。當地法院判處吳某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同時追繳違法所得1070元,並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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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可能也不懂法,另外,出發點是保護莊稼,但是,私設電子捕獵器,很容易致傷他人。吳某還比較幸運,沒有致人傷到他人。其實,近年來,經常發生電子捕獵器傷人案件。

前兩年,在湖南省新田縣,被告人奉某私設電子捕獵器捕獵,人家沒有注意,觸及電網,重傷1人,輕微傷1人。奉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另外,根據報道,2018年4月份,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犯罪嫌疑人張某因私設電網致人死亡一案,當地法院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事件是這樣的,張某購買1臺電子捕獵器,在菜園內電野豬。當捕獵器發出警報聲,他到菜園尋找,想不到村民宋某躺在電線邊上,已死亡。由於害怕被追責,他將宋某屍體拖到涵洞內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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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電子捕獵器,其工作電壓高達數千伏,野豬也是觸之即斃。如果是人,肯定對生命健康造成威脅。其實,銷售者有責任,他們沒有講清楚,只顧賺錢,抱著僥倖心理。

網友“麗麗”說,發生了這樣的事件,捕獵者被判刑,銷售者也應判刑!因為這樣危險的捕獵器,就不應該賣呀!巴州區農民吳某的捕獵器,是銷售人員專門上門安裝的,當地法院也應該查查銷售人員,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小編在網上查了一下,不少網絡平臺都有電子捕獵器銷售,這是不是有問題?相關部門要不要審查?平臺有責任將這些違法產品下架!其實,這些捕獵器與電魚的電魚器是同一類產品,都是用電流殺傷獵物或者魚類,這種方式比較暴力,又容易傷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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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買捕獵器,電死野豬3頭被判刑,網友:銷售者也應判刑。網友“群群”說,對於這些破壞生態的做法,相關部門要加強整治。另外,要發動社會力量,加強監督,齊抓共管,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歡迎關注“俊圖”,原創作品,請勿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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