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預防】無證且醉駕——膽之大

簡要案情:

2020年3月16日,肖某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後駕駛寧C小型普通客車,沿新燕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與新科路交叉路口南60米路段,與新燕路西側防護欄發生碰撞,造成車輛、防護欄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預防】無證且醉駕——膽之大

原因分析:

肖某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且發生交通事故後未迅速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預防】無證且醉駕——膽之大

責任追究及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七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肖某某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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