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采取严厉措施做好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

4月20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实施最为严格的监管,严把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畜禽水产品准出准入、粮食收储、食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三小”经营业态八大安全关口,做好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工程,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摸清耕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禁止污染严重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对种殖养殖环节环境污染实施有效防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同时,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环节,我市将加快全市农药和兽药追溯信息化建设,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

严把畜禽水产品准出准入关

我市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定点屠宰。同时,启动禽类屠宰场项目建设,建成环保达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的禽类集中屠宰点,所有活禽实行“点对点”调运,由养殖场直接调运至集中屠宰点屠宰,再由冷链配送至商超、农(集)贸市场。推进畜禽规范化、科学化养殖,坚决杜绝违规使用添加剂,严格控制抗生素使用。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制度,加强屠宰前检疫及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畜禽屠宰前、中、后的检验检疫制度。同时,加强病死、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禁不合格畜禽肉类产品流入市场。

此外,还将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

在食品生产环节,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将体系检查从婴幼儿配方乳粉逐步扩大到白酒、生鲜食品、食用植物油、饮料等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规模及以上生产企业自检自控率达到100%。

在粮食收储方面,建立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明确超标粮食处置管理措施、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机制。严格粮食企业收购资格管理,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督促企业落实出入库和库存粮食检验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质量追溯制度。

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

在食品流通环节,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流通链条和网络布局,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运输企业,加快冷链物流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可追溯的食品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全面推进“阳光仓储”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

同时,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完善农副产品及果蔬市场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检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检测全覆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

在餐饮服务环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鼓励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和统一配送。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一次性餐具制品质量安全,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店经营资格。推动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中央厨房等高风险餐饮单位实施远程视频监控、温度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针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简称食品“三小”),因地制宜开展小作坊改造提升、小经营店综合治理、小摊点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实现全市食品“三小”登记监管全覆盖。以建设“餐饮广场”“餐饮一条街”等方式引导食品小摊点、小食品店和小餐饮店“进场入市”集中经营,确保“三小”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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