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抵經營貸套取路徑:花錢買審批資料,操作“入股”某家公司

在全國樓市平穩運行的大背景下,3月份以來,深圳樓市“反常”火爆,量價齊升。炒作也罷、真實也罷,異常的背後,風險蔓延。

4月20日,一則由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貨幣信貸處發佈的《關於房抵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情況的緊急自查通知》受到市場的關注。

與此同時,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也發佈了《關於規範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的通告》,上述兩則通告均指向銀行信貸資金的違規使用。

4月21日,深圳銀保監局要求各行迅速開展全面排查,對於排查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貸款要限期收回。

經營貸利率低於住房按揭後的套利空間

根據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發的緊急通知,要求全市各商業銀行針對今年以來新發放的房抵經營貸情況立即開展自查,嚴防房抵經營貸違規購房。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的《通告》也表示,“貸款必須用於支持對象生產經營,不得用於併購貸款、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項目以及參與民間借貸、投資資本市場和個人消費等”。嚴防不符合貼息條件的貸款項目混入,騙取財政資金。

所謂房抵經營貸是經營貸的一種,以房產作為抵押,中小企業主在企業遇到經營融資困難時,通過抵押房產向銀行申請的貸款,用來購買設備、原材料或是擴建廠房等。

在申請房抵經營貸時,中小企業主需要提供一系列證明材料,包括企業的資質和經營狀況,需要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資質證明,以及企業近1~3年財務報表、銀行流水、經營或融資用途證明資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對於企業經營貸款採取受託支付方式,即必須將錢款打給經營用途材料中的第三方賬戶,而不是企業主的個人賬戶。

正常來說,房抵經營貸的貸款利率要高於個人消費貸和個人房貸。

但是,在疫情期間,本著扶持中小微企業的總體思路,全國至少有25個省、市出臺了針對中小企業的優惠措施,在金融領域,支持力度主要集中在增加信貸投放、降低融資成本、優化擔保服務、強化金融服務上,部分省市還對抗疫的重點保障企業提供貸款貼息支持,化解企業流動性危機。

比如,2月份,深圳相繼出臺了《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項目實施辦法》。

上述兩個文件提及,要鼓勵各銀行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手續費,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力爭比2019年下降0.5個百分點;中小微企業貸款,按照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總額最高100萬元的補貼,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

貼息之後,房抵經營貸貸款成本下降,甚至低於個人房貸,這就為其帶來了套利空間。

房抵經營貸再次流入房地產市場

事實上,包括房抵經營貸在內的經營性貸款違規進入股市、樓市的情況過往多年以來一直存在,而每一年,銀保監都在大力查處銀行信貸資金違規使用,相關的罰單也是時常出現。

那麼,這些違規的信貸資金是如何繞過貸款“三查”制度,流入股市或者樓市的?

首先,就是經辦的銀行相關負責人貸款管理不到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甚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與此同時,一些外部力量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此前,第一財經記者調查發現,一些貸款中介在助貸的同時,也在提供幫助客戶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的服務。

“我們操作下來大概兩種方式,如果金額不需要太多,可以走消費貸,比如裝修貸款,如果要求金額大,可以走經營貸款,信用類、抵押類的都可以。”一位張姓的貸款中介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事實上,按照金融監管部門的規定,申請個人消費貸款,應以消費發票、交易市場供貨單據、商戶電子賬單、銀行卡刷卡單證等消費憑證作為貿易真實性的證明材料。而在實際操作中,銀行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可以在任何電商網站、POS機刷卡消費,但貸款資金不會打入申請人賬戶。

對於個人消費貸款的用途,銀行有明確的規定,一般用於旅遊、婚慶、教育、購車,購買傢俱家電,房屋裝修等,但是不能用來買房、投資、炒股等。

對此,張姓中介以裝修貸為例向記者做了一番推介,該中介可以為客戶辦理全套的裝修資料,待銀行審批通過後,為客戶提供刷卡提現的服務,客戶只管拿錢。

“如果客戶自己可以提供裝修資料,且不需要提現,我們基本只和銀行要服務費,1~2個點左右,客戶這邊則不需要付服務費,如果客戶需要我們的增值服務,可以根據服務的內容,加收代辦服務費,高的可能要10個多點。”張姓中介說。

而如果要套取較大的金額,則需要走企業經營貸款的路子,具體操作上,由於貸款人至少為企業的股東,所以,該中介表示,可以為客戶操作“入股”某家公司,成為名義上的股東,準備所需整套材料,待銀行審批後,再為客戶辦理撤資,信用類的企業經營貸款,貸款利率要高一些,而抵押類的經營貸款,如房抵經營貸,利率要低一些,但前提是要有房。

這種“入股”某家公司的服務費用,由於比較複雜,通常要比裝修貸貴一些,但與裝修貸一樣,具體根據服務的內容,加收代辦服務費。

“只要您配合我們,所有的資料在銀行都是可以通過的。”張姓中介說。

對此,第一財經記者諮詢了多家貸款中介,超半數表示可以提供這樣的“增值”服務。

事實上,房抵經營貸再次流入房地產市場,相當於進一步加大了購房槓桿,增加購房風險。

“貸款中介這樣做,純粹是誤導客戶。”總部位於南方的某銀行個貸經理對第一財經記者說,萬一客戶的資金貸後被抽查到,銀行會要求客戶全部提前還款。

該個貸經理說,在個貸領域,由於涉及的貸款額度小、數量大,銀行在人力有限的情況下,往往採取貸後抽查的方式,如果客戶與貸款中介聯合造假,銀行的“三查”手段就會變得十分有限。

“以股份行為例,即便是一家銀行的支行,一年下來,也有幾萬筆個人貸款,比如以貸款金額20萬元/筆計算,一個月放款10億元,就是5000筆,按照70%的通過率,一年就超過4萬筆,貸前調查就已經很繁重了,到了貸後,銀行的監控系統只能覆蓋到監控本行卡的流向,比如,是不是同名轉賬、有沒有轉到房地產公司或者股票賬戶,只要客戶不取現,就一定能查出資金流向,而一但客戶取現、套現,資金流入到他行,銀行就無法做到跨行監控。”該個貸經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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