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張照片套取7萬扶貧款,社區副書記被群眾告到省委巡視組!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今天

  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紀委監委在全區開展扶貧資金項目大排查大整改,發現問題線索95條,給予組織處理49人、黨紀政務處分12人。關於這次大排查大整改,得從一封舉報信說起——

  2018年5月,武陵區丹洲鄉明月社區群眾向省委巡視組寫了一封舉報信:

  “希望徹查明月社區幹部虛假套取扶貧項目資金挪作他用問題,他們把扶貧資金當人情送,把非貧困戶作為扶貧補貼對象……”

  2018年10月,武陵區紀委監委調查組與丹洲鄉紀檢監察干部在明月社區召開群眾代表大會,就群眾舉報問題進行反饋:

  “經研究決定,對周應樺、龍立芬分別給予撤銷黨內職務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套取的違紀資金予以追繳。歡迎大家向我們反映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調 查 細 節

  看到其他村有扶貧項目,自己社區卻沒有,明月社區分管項目建設的黨支部副書記周應樺、報賬員龍立芬動起了“歪心思”。

  2016年3月,區裡擬向有扶貧項目的鄉、村提供部分扶貧資金。明月社區本來沒有合適的扶貧項目,為了爭取到扶貧資金,周應樺、龍立芬向扶貧部門提交了社區蔬菜基地道路加寬硬化工程申請報告。此後,二人與社區五組組長龍西軍簽訂虛假工程承包合同,附上3張“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的虛假照片一起上報,實際上並未組織實施該工程。2017年1月,3萬元扶貧款到賬後,周應樺將其用於償還了社區歷史遺留債務。

  初嘗甜頭,周應樺等人故伎重演。

  2016年11月,周應樺獲悉上級部門有一筆扶貧項目資金可以申請。她瞭解到本轄區正好有兩戶居民搞蔬菜大棚建設,立即安排龍立芬以社區居委會的名義向扶貧部門申報了蔬菜大棚擴建項目資料,同樣採取與他人簽訂虛假合同及拍攝2張虛假照片的手法,虛報套取了4萬元扶貧項目資金。該款到賬後,周應樺分別給貧困戶黃某、非貧困戶周某各分了現金2萬元。

  在周應樺等人看來,國家的扶貧資金,只要自己沒私吞,那都不是事兒。然而,老百姓可不這麼看。

  2018年6月,常德市武陵區紀委監委收到一封來自省委巡視組的信訪轉辦件,反映“丹洲鄉明月社區幹部以虛假工程項目套取扶貧資金”問題。

  武陵區紀委監委迅速組織成立調查組,對問題線索開展調查。調查組迅速突破社區報帳員龍立芬,通過她確定了兩個假項目的問題和套取的資金去向,周應樺也不得不承認套取扶貧資金的事。

  即便如此,周應樺仍然不認為自己有問題:“這些錢並沒有落到我自己的腰包裡”“居民周某雖然不是貧困戶,但當時她家庭困難,還得了病,我就幫忙做好事,給了她2萬元”。

  “扶貧項目資金是貧困戶的救命錢,必須專款專用到貧困戶身上,虛列項目套取扶貧資金挪作他用,已經構成違紀違法。”武陵區紀委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張兵回憶:“當調查人員把套取扶貧資金的相關票據,以及她所違反的紀法條款擺在她面前,周應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此外,周應樺還存在幫其母親偽造虛假戶籍信息套取失地農民保險等問題。

  2018年10月,周應樺、龍立芬分別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其套取後用於“送人情”和償還債務的違紀資金全部被追繳。

  周應樺、龍立芬套取扶貧資金案曝光後,武陵區涉及到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審批及發放的相關部門著手開展自查自糾,健全完善扶貧項目資金審核制度,確保扶貧資金使用更規範、更公開、更透明,同時在全區開展扶貧資金項目大排查大整改,截至2019年12月,共發現問題線索95條,對扶貧項目、資金監管不力、作風漂浮、違規決策、弄虛作假、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處理,給予組織處理49人、黨紀政務處分12人。

紀 法 小 課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6條,明令禁止“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29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

  周應樺在任明月社區黨總支委員、副主任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編造虛假項目資料套取扶貧資金7萬元,用於社區集體開支及支付給村民,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其行為已構成違紀。

  扶貧資金是高壓線,一分一釐都不能伸手,半星半點都不能侵佔。有的人不知道,有的人不信邪,觸摸了這根高壓線,最後丟了工作受到處分,這是多麼大的代價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韓亞棟 武陵區紀委監委 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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