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卖淫窝点就被抓获,男子喊冤:我还什么都没干

嫖娼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处以拘留罚款。这种买卖交易本身就是不对的,而且对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没有保证,所以说大家还是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下面由郑继红针对一案例进行详细解答:

案件回顾:

安徽某地一男子下了晚班后准备出去放松玩乐一下,但是放松就好好放松,最后却去了一家卖淫场所。说来也巧,刚进卖淫窝点就有警察闯进来实施抓捕。男子什么还没有开始就被警方抓获,第一次看到这阵势,男子也吓蒙了。现场喊冤:我真的只是来洗个脚,自己什么也没干!

刚进卖淫窝点就被抓获,男子喊冤:我还什么都没干

后来被抓的卖淫女说这个男的是店里的常客。老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到了卖淫窝点什么都还没干,这个也属于嫖娼吗?

律师在线:

只要是没有实际证据就不能算,因为嫖娼行为要有一个预备或者实施的行为,比如说两个人衣服都脱了,准备开始,这就算是嫖娼行为,或者说两个人已经正在进行时这也算是嫖娼行为。但是该男子只是踏进这个卖淫窝点,什么都没做,没有证据不能算嫖娼。

嫖娼是违反治安行政处罚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罚款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刚进卖淫窝点就被抓获,男子喊冤:我还什么都没干

郑继红律师小结:

男子什么都没干,嫖娼行为还没有开始,抓人确实不合适。现场的工作人员指证说该名男子以前经常来,这次是警方来早了才没有抓他一个现行。还是不要打法律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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