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23名被告人在臨邑法院受審 涉賭金額6.1億餘元

涉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23名被告人在臨邑法院受審 涉賭金額6.1億餘元

5月9日上午,臨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涉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的刑事案件。本案由刑事審判庭法官郭云云擔任審判長,與法官孟宇珩和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23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與訴訟,部分被告人家屬旁聽庭審。

涉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23名被告人在臨邑法院受審 涉賭金額6.1億餘元

審判長郭云云敲響法槌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羅某、王某、羅某、白某全、賈某惠、葉某琴等23人以營利為目的,提供網絡賭博平臺供人賭博,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某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起訴書載明:2016年年初,被告人羅某、王某、羅某夥同賈某榮、劉某楓(以上兩人均另案處理)五人共謀商議,成立成都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從事以盈利為目的,運營四個遊戲平臺,並在遊戲平臺內設棋牌、捕魚等多個小遊戲及提供人民幣與遊戲幣兌換功能的供他人賭博的活動。後公司與2016年8月註冊成立,羅某、賈某榮、劉某楓、王某、羅某分別佔不同股份。公司運營部由白某德負責;財務部由王某負責;張某、羅某為財務部員工,負責數據統計、工資發放等;楊某從他處購買來某遊戲軟件售賣給公司後為公司研發了某款遊戲,並負責服務器維護;葉某琴為人事部員工,負責各級代理商入職手續辦理等;劉某為培訓部部長,負責員工培訓及代理商遊戲推廣培訓等;馬某超從事培訓工作;賈某超為辦公室負責人,負責行政事務;何某、徐某、餘某航、劉某華、李某、彭某德、蒲某、楊某、謝某、石某溪、謝某孺、葉某、賈某惠、馬某超為公司A級代理,分別負責四個遊戲平臺推廣業務。該案涉賭金額6.1億餘元。

被告人羅某持有一支黑色短槍和一支黑色長槍。經鑑定,其所持有的短槍及長槍均是以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

涉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23名被告人在臨邑法院受審 涉賭金額6.1億餘元

庭審現場

為提高庭審質量和效率,合議庭召開了庭前會議,組織了證據交換,解決了管轄、迴避等程序性問題,明確了控辯雙方的主要爭議。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主導下圍繞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並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同時就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發表了意見。

涉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23名被告人在臨邑法院受審 涉賭金額6.1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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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家屬旁聽庭審直播

由於本案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等人員眾多,為了維護法庭秩序及保障被告人家屬即時瞭解案件情況,我院另安排場所組織被告人家屬觀看全程庭審直播。

涉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23名被告人在臨邑法院受審 涉賭金額6.1億餘元

本案是在我院審理的被告人最多的刑事案件之一,對我院庭審保障工作帶來了挑戰。庭審前,我院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庭審保障工作會議,對押解值庭、外圍安保、後勤保障等各項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確保庭審活動規範有序進行。本次庭審歷時兩天圓滿完成,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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