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大數據產業發展主要推動力

在我國,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因素,政府政策的引導是一方面,政府政務的市場需求也是重要驅動力。

對大數據企業而言,政府聚集了全國最大規模的數據信息,與大數據直接相關的智慧政府建設勢在必行,政府大數據應用涉及面廣,工作複雜,持續性需求強烈……這一系列特點,一再釋放政府機構作為大數據企業客戶的市場潛力。

政府部門對大數據產品的需求

北京市統計局通過《數據》雜誌,組織過一場座談會,統計局多個處室及部分區統計局的負責人,與多家大數據企業面對面交流。這是一場典型的需求與思考碰撞的交流會,作為為政府、企業及社會公眾提供有效數據服務的政府機構,在這次座談會上,統計局各處室都表現出了對大數據明顯的知識渴求。

綜合起來,統計局的需求可以分為兩個層面,首先是技術方面,包括數據收集技術以及數據監測技術;其次是數據分析方面,哪些數據能力能更精準地分析企業的行業定位,能夠預判未來的經濟形勢等。

在智慧政府概念出現之前,政府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方向被稱之為電子政務,計算機、互聯網是這個階段的主角。進入新階段,物聯網、雲計算、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數據挖掘成為新寵,新技術衝擊著人們的思維方式,也變革著政府機構的工作。

目前,在大數據行業裡,已經有相當一部分大數據廠商主要做政府機構的業務,一家少量涉足政府業務的大數據廠商告訴《數據》記者,“大數據廠商分得很細”。

以智慧政府概念梳理政府機構對大數據的需求,主要體現為四個部分:智能辦公、智能監管、智能服務、智能決策。換句話說,智慧政府對大數據等技術的需求,就是實現這四個目標,解決相應目標下的痛點問題。

概念通常描述的都是理想狀態,現實情況是,政府大數據應用的發展與智慧政府的內容分類並不一致,政府機構選擇大數據廠商存在很大的非針對性和偶然性。當然,這與多數政府機構對大數據應用認知有限的情況一致,如何構建城市大數據應用還是一個普遍問題,困擾著各政府部門。

對政府機構來說,信息化、數字化的需求迫在眉睫,愛分析發佈的《中國大數據行業報告》顯示,政府與金融、互聯網一起成為IT投入前三位的行業,2017年,政府IT投入超過800億元,佔中國IT總投入的5%-10%。加大投入乃至藉助第三方數據機構是政府機構加快大數據應用的直接表現,但由於大數據尚屬於新事物,政府機構也處在摸索階段。

這也是為什麼一些非具體應用的數據公司能持續不斷地與各地政府機構簽約。

政府是大數據產業發展主要推動力

大數據企業如何看待政府市場

在大數據行業,探討市場發展方向首先會尋找政策支撐,這對大數據公司來說,不僅意味著市場環境適宜度,還代表著金錢收入,包括政策補貼、政府訂單。

隨著大數據被列入國家戰略,國家和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大數據行業相關政策。據不完全統計,自2012年7月,國務院推出《“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以來,國家各機構已經先後推出了近40個相關政策。

對大數據企業而言,國家政策的變革與調整,或多或少都會帶來相應的市場機遇。比如,轉型聚焦智慧警務的新智認知就認為,以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為指揮平臺的“雪亮工程”,以及今年公安部下新設情報指揮中心這些變化,都為新智認知發揮自身特長、發展自己的業務創造了條件。新智認知總裁楊瑞提到,就一體化指揮中心的建設需求來說,市場規模就有400億-500億元。

目前,政務已經成為了大數據產業的重點業務領域之一。《2017中國大數據產業生態地圖暨中國大數據產業發展白皮書》顯示,大數據交易業務的行業分佈中,政府以11.3%的比重排名第一,其次是金融業,佔比9.8%。

統計數據顯示,在大數據產業中,為金融、政務、電商三個行業提供大數據產品和解決方案的企業最多,其中為政務提供大數據產品和解決方案的企業佔比57%。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此前也發佈預測數據表示,到2020年,中國大數據應用最大的三個領域將是政府、金融和工業,佔整體應用市場的比重分別為35%、25%、6.64%。

政府與大數據公司的新關係

大數據技術正在加快應用落地,隨著技術與場景不斷融合,大數據公司與政府機構之間的合作關係也發生了改變。

BBD數聯銘品董事長曾途接受《數據》記者採訪時曾表示,大數據的服務模式已經從原來的項目服務轉變為企業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

在曾途看來,服務模式轉變背後是大數據公司與行業更深度關係的建立,大數據應用到某個行業需要對行業進行數字化理解,“數據的理解很難培養,一旦和客戶的耦合程度越來越高,被鎖定的程度自然而然會很高,這種相互依賴也就促生了一種共生關係”。

這種關係在智慧城市運營服務商海盟高科看來,首先表現為服務商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本地化企業。軟通智慧副總裁曹曉兵提到,真正意義上的智慧城市建設和運營服務商,首先要融入這個城市,併成為這個城市的本地化企業;其次要能夠為城市提供可持續的業務運營和服務,跟隨城市的演變不斷更新自己的角色。

智慧城市建設初期採用的模式往往是項目制,項目建完後,完成交付,雙方的合作就告一段落。曹曉兵表示,城市對數據服務商的要求是持續的、有運營的,因此,大數據服務商與政府間的合作關係,不再是管理與被管理、服務與被服務,而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按照海盟智慧服務模式,智慧城市從頂層設計到產業規劃,從平臺建設到資源整合,從技術服務到創新應用,最後到整體運營和服務,服務商都要參與其中。

政府作為重要的數據源,擁有大量機密和非機密的數據,無論是進行內部管理式開發,還是對外應用開發,交給第三方大數據公司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因此,一對一定製化的服務模式,不僅是因為各政府機構的地域特點,也是各政府機構為數據安全構建的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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