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滁州市高齡津貼將按月打卡發放

為弘揚尊老、愛老、助老的傳統美德,紮實做好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保障高齡老人基本生活,增強老年人獲得感,近日,我市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市高齡津貼審批發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鄉鎮、街道每月15日前將本地《高齡津貼發放彙總表》上報,縣級財政部門將資金儘快按月打卡發放至發放對象指定銀行賬戶。

新增申請人要及時上報

我市高齡津貼發放對象為具有滁州市戶籍、年滿80週歲的老年人。市區發放標準由市級確定,各縣、市發放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鼓勵各縣、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進行提標。高齡津貼申請審批遵循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個人申請、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進行,並及時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好消息!滁州市高齡津貼將按月打卡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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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委託他人或由所在村、居委會代為申請。鄉鎮、街道每月15日前將當月新增申請人的《審批表》、申請材料複印件等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採取書面核查、實地抽查等形式進行審核,審核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於當月22日前反饋至鄉鎮或街道;縣級民政部門每月對當月審批情況進行彙總,並及時將當月新增享受高齡津貼人員名單進行網上公示。

據悉,自2018年4月1日起,滁州市區戶籍、年滿80週歲的城鄉老年人高齡津貼標準為:80-89週歲每人每月為60元;90-99週歲每人每月為100元;100週歲以上人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每人每月300元,無固定工資收入的每人每月1000元,另每人每月發放200元護理補貼。

高齡津貼按月打卡發放

根據《通知》要求,我市高齡津貼資金髮放按照“動態管理、應享盡享、按月發放”的原則進行。

縣級民政部門、鄉鎮根據申請審批、人員死亡、戶籍變更等情況,加強高齡津貼發放對象的動態管理,及時對高齡津貼資金進行發放。對死亡、戶口遷出等不符合發放條件的要及時停發,並對多發資金進行追繳。對因年滿90、100週歲需要調整發放標準的及時主動調整。鄉鎮、街道每月15日前將本地《高齡津貼發放彙總表》上報至縣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彙總後,結合當月新申請人員審批情況,於25日前報至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縣級財政部門根據《彙總表》將資金按月打卡發放至發放對象指定銀行賬戶,並註明“高齡”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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