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沪光新能源线束加工等5户扶贫车间给予运输费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落实有关就业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83号)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政府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八里万得轻钢加工扶贫车间、沪光新能源线束加工扶贫车间、深沟乡富农肥料生产扶贫车间、国草药业中药饮片加工扶贫车间、贾河乡山庄候咀果品扶贫车间5家扶贫车间,符合在疫情防控期间扶贫车间跨省区调用原料和成品的运输费给予50%补贴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部门:静宁县劳务输出办公室(县人社局北楼308室)

联系电话:0933-2536937

附件:静宁县疫情防控期间扶贫车间跨省调用原料和成品运输费补贴表

关于对沪光新能源线束加工等5户扶贫车间给予运输费补贴的公示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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