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导:什么是基层两年工作经验

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那么2020公务员报考指导:什么是基层两年工作经验呢?下面彩虹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四、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五、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势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六、本意见适用于公务员招考时确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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