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侯長青、桑立國、寇雪梅詐騙案獲判

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侯長青、桑立國、寇雪梅詐騙案,南崗區人民法院2020年2月11日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侯長青有期徒刑五,與肇東市人民法院(2017)黑1282刑初290號刑事判決有期徒刑部分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桑立國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寇雪梅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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