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推薦」靠土地和企業短期保就業——基於用電量對城鄉就業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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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unlei0722

【主要觀點】

  • 4月1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提“六保”,其中“保居民就業”位於“六保”之首,表達了對就業問題極為關注。根據估算,現階段失業現象並不嚴重,土地和企業短期保住了就業。但鄉村小幅隱性未就業,以及企業訂單不足導致工作強度偏低,值得關注。
  • 3月末城鎮調查失業率不升反降,具有可信度,表明人員尚未完全回城。且根據鄉村居民生活用電量估算,截至3月底未回城務工人員剩約3200萬人,已大幅收窄。伴隨著3月復工復產,一個月內已有近2000萬人外出務工,以2月末5174萬數據會明顯高估失業率。

  • 未回城人員並未被第一產業吸納,但土地扛住了第一關。第一產業用電量仍處“弱復甦”,並未吸納大量就業,因此鄉村可能存在小幅隱性未就業。但未回城人員仍在鄉村生活,表明土地極為重要,壓低了生活成本。

  • 回城人員雖返崗但工作強度不足,企業扛住了第二關。在3月復工復產背景下,企業存在部分前期結轉訂單,對復崗率具有支撐,這也體現在城鎮調查失業率不升反降。但用電量數據顯示覆產不滿產較為普遍,這也導致企業收入端回落,而支出端剛性擠壓企業利潤。若後續訂單惡化,面臨二次停產,可能會引發裁員的動作,需要警惕。

  • 企業端存在壓力,是否直接“補企業”?或許通過“補居民”,擴大下游需求,進而向上遊傳導,效果更好。如果下游缺乏訂單,短期“補企業”只能是權宜之計。

3月底未回城人員剩約3200萬 ——已較2月底5174萬大幅收窄

4月17日,統計局在《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效顯著,3月份主要經濟指標降幅明顯收窄》中提出,“2月末,外出務工農村勞動力總量12251萬人”。若按照此數據計算,較2019年12月1.74億人減少約5174萬人。2月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外出務工人員減少具有合理性。但此數據能否簡單作為3月末乃至4月計算標準,值得斟酌。

由於統計局外出務工人員數據的公佈頻次為季度,因此,需要嘗試用間接數據來刻畫,選擇城鄉居民生活用電數據中的“鄉村居民生活用電量”指標來計算。由於2020年的農曆春節在公曆1月份,與2019年和2018年存在錯位,簡單使用2018年或2019年的數據,會出現明顯誤判,因此選擇2017年進行對標比較。

不妨觀察以下六方面:

第一,由於2017年與2020年的春節均在1月底,而人員返鄉後時間往往跨月,因此,鄉村居民生活用電量數據表現出現2月大幅上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第二,以2017年為例,在2月出現鄉村居民生活用電量階段高峰後,3月迅速回落,4月繼續回落,這也反映出人員回城後,鄉村用電人數減少,用電總量回落。

第三,2020年實際表現出現明顯反差,2月份走高後,3月繼續走高,這也反映返鄉人員未回城的跡象。

第四,需要剔除掉的因素,由於鄉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導致人均用電量同步提高,這在2018年與2019年均表現出明顯特徵,一定程度上反映鄉村生活品質提高。

第五,由於疫情管控時間集中在2020年2月,1月仍處正常返鄉,可以使用2020年1月與2017年1月的比值,來刻畫生活品質提高幅度,進而假設該幅度在2-3月份保持一致,進而刻畫出若不發生疫情,2020年2-3月的鄉村居民生活用電總量的走勢。

第六,將估算值與實際值進行比較,又可以發現兩方面結論:

(1)2020年2月份鄉村居民生活用電量的數量低於估算值,或許表明外出務工人員在2020年的返鄉比例要低於2017年;

(2)2020年3月份鄉村居民生活用電量較估算值高出約12%,或許表明確實存在節前返鄉人員,3月並未回城,這與工信部公佈的復崗率仍未達到100%相印證。

鄉村居民生活用電抬升了約12%

「首席推薦」靠土地和企業短期保就業——基於用電量對城鄉就業的估算

資料來源:WIND,中泰證券研究所

嘗試進行以下估算:

(1)不能簡單使用能源局公佈的“城鎮居民生活用電”和“鄉村居民生活用電”數據來估算“城鎮人口”和“鄉村人口”,其中“城鎮居民生活用電”佔比在55%左右,這明顯低於統計局公佈的“城鎮化率”,因此需要調整。

(2)注意統計局公佈的2月底有5174萬外出務工人員未回城,可以認為在2019年12月,這5174萬人正處於外出務工狀態。因此,2019年12月所對應的城鎮居民生活用電量數據是涵蓋這5174萬人在內的所有城鎮人員。

(3)需要進一步剔除掉春節因素及生活方式改變因素。由於“城鄉居民生活用電”既涵蓋“城鎮”,也涵蓋“鄉村”,是全口徑的數據,那麼可以用2020年2月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較2019年12月的增幅,來反映春節假期因素以及疫情衝擊導致生活方式轉變的因素,增幅約為20%。

(4)由此,如果2019年12月“城鎮”項下的人員全部不返鄉,那麼考慮到春節因素及生活方式轉變的影響,2020年2月的“城鎮居民生活用電量”應是2019年12月的1.2倍,為5382033.6萬千瓦時(4485028萬千瓦時*1.2)。而實際2020年2月“城鎮居民生活用電量”為5090713萬千瓦時,這對應著5174萬人沒有回城,可以得到在2020年2月城鎮居民人均生活用電量(注意人均生活用電量並不唯一,不同月份之間會發生較大變化)為56.3千瓦時。

進而可以計算2020年2月“城鎮居民生活用電量”對應的“城鎮居民”為90413萬人,而2019年12月的“城鎮居民”應為95588萬人(90413萬人+5174萬人),“鄉村居民”為44417萬人(140005萬人-95588萬人)。也就是說2019年12月底“城鎮人口”佔比達到了68.3%,這或許也表明統計局公佈的60.6%城鎮化率仍然存在一定低估。

(5)如果根據2019年12月的“城鎮居民生活用電量”和“鄉村居民生活用電量”,以及“城鎮居民”95588萬人,“鄉村居民”44417萬人,簡單計算人均生活用電,會發現城鎮居民人均生活用電量要大幅低於鄉村居民,這跟實際情況明顯不符。

原因在於,這44417萬“鄉村居民”也同樣存在被高估的可能性,口徑過於寬泛,不僅涵蓋了“純鄉村”範疇,還包括了更廣義的縣與鎮,是“泛鄉村”的範疇(例如公開報道顯示,某省電力公司農電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未來農村地區用電提升空間很大,將投資138.9億元開展新一輪農網升級改造,包括新建6個新農村電氣化縣、60個電氣化鄉鎮、600個電氣化村)。

(6)即2019年12月的“鄉村居民生活用電”中有一部分,應該被歸入“城鎮居民生活用電”的範疇,而且由於生活習慣不同,城鎮居民人均生活用電應該高於鄉村。那麼就有如下公式:

「首席推薦」靠土地和企業短期保就業——基於用電量對城鄉就業的估算

(7)對於生活用電倍數的確定,或許存在區間範圍,區間的下限可以設為1,即鄉村居民月人均生活用電量與城鎮相同,但可能性極低,原因在於居民生活用電水平與收入水平之間存在較為明顯的正相關關係。而根據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中位數39244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1元,中位數14389元。因此,區間的上限可以設為2.7。

為了避免出現極端情況,暫且將生活用電倍數設為2(存在被低估的可能性)。計算結果顯示:在2019年12月鄉村居民生活用電3331586萬千瓦時中,有約56%(1857883萬千瓦時),應該計入“城鎮”範疇,真正“純鄉村”居民生活用電量僅為44%。進而計算出“純鄉村”居民的數量為27244萬人。

(8)如果說2月底5174萬農村勞動力沒有外出務工,應該計入“純鄉村”的範疇,根據2017年1-3月鄉村居民生活用電量表現,對2020年3月的估算值,再剔除掉生活品質提高的部分,提升比例約在12%。那麼以“純鄉村”居民27244萬人作為基數,增加的“純鄉村”居民人數約為3200萬人左右(如果考慮到生活用電倍數可能被低估,那麼實際人數會進一步壓低),較2月底5174萬人已經大幅度收窄近2000萬人。

即伴隨著3月份復工復產的進度逐步提升,一個月內有近2000萬人已經外出。3200萬返鄉未回城人員約佔7.74億全國就業人員的4%。

未回城人員並未進入第一產業——土地扛住了第一關?

根據統計局公佈的就業人口分行業數據,截至到2018年末,第一產業就業人員約20257萬人,考慮到第一產業就業人員逐漸減少趨勢,可以假設2019年末就業人員約2億。如果3月末存在3200萬人未回城,全部進入第一產業,那麼會導致第一產業從業人員總數提高幅度超過15%,但第一產業用電量數據並不對應。

同樣,以2017年作為參照對象來估算2020年用電量表現,進而與2020年實際值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在2-3月期間,第一產業用電量並未出現大幅回升甚至跳升,整體仍處“弱復甦”,很難支持大量人員在鄉村進入第一產業的判斷。因此,很多省市出臺了“靈活用工”、“就業幫扶”、“臨近就業”等系列措施,政策意圖和出發點不錯,但從用電量數據觀察,仍然有待5月份公佈的4月用電量數據的表現。分行業來看,農業與林業表現相對較差,而畜牧業與漁業表現相對較好,也需要等待後續數據進一步印證。

從農林漁牧用電量數據“弱復甦”的表現,可以認為,返鄉未回城人員,儘管存在政府安排“臨時用工”的可能性,但仍難化解超過3200萬的總量;而且用電量數據雖修復並未達到估算值,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3月份農林牧漁行業也在復工復產復崗的進程中,更可能出現部分在鄉人員並未復崗。因此,考慮到在鄉人員未復崗,返鄉人員未進入,兩部分疊加,可以認為鄉村存在小幅隱性未就業問題,幅度在4%左右。

換個角度,儘管超3200萬人員並未被第一產業吸納,但仍然在鄉村生活,這表明擁有土地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壓低了返鄉後的生活成本,使得返鄉人員並未出現明顯生活壓力。

農林牧漁業用電“弱復甦”

「首席推薦」靠土地和企業短期保就業——基於用電量對城鄉就業的估算

資料來源:WIND,中泰證券研究所

已回城復崗人員工作強度偏低

——企業能否扛住第二關

根據4月23日國新辦新聞發佈會,工信部提供數據顯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基本實現了復工復產,截至4月21日平均開工率和復崗率分別達到99.1%和95.1%。

但結合行業用電量的數據,可以發現,員工復崗之後,行業不滿產的現象較為明顯。由於較多行業2017年數據出現缺失現象,因此,使用2020年3月與2019年3月的比值,來粗略刻畫企業滿產的狀態,可以發現絕大多數企業並未達到滿產狀態。

其中,由於第二產業中的建築業是用工大頭,而用電量數據不到去年同期的80%,這也意味著員工復崗之後,工作強度明顯不足,這也能夠較好反映3月份基建投資增速仍未抬升。

第三產業中的教育業用電量僅為去年同期的54%,這或許由於教育由線下轉變為了線上,而相關用電數據則被涵蓋在了城鎮居民生活用電中了。住宿和餐飲業用電量僅為去年同期的53%,則反映了受疫情衝擊尚未完全復工的跡象。

另外,製造業是容納就業人員的大頭,整體用電量為去年同期的93%,這也意味著行業復工復產的態勢是比較明顯的,並不存在大量擠出就業的情況。但值得注意的是行業內部的分化較為明顯,其中食品製造、醫藥製造受下游需求剛性影響,用電量較高;而有色冶煉則因為難以停爐,出現了壓庫脹庫跡象。

第二、三產業細分行業用電量均不及去年同期,顯示工作強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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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WIND,中泰證券研究所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尾端行業,工作強度偏弱。例如,汽車製造業用電量並未明顯修復,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現階段推出的汽車牌照額度放開、在新能源車使用環節給予相應補貼,對於經銷商去庫存有一定作用,但傳導至上游生產環節,尚不明顯。紡織業、紡織服裝業、皮毛製品業,則受下游需求尤其是外需回落的影響,用電量明顯不足。

部分尾部行業會出現工作強度不足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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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WIND,中泰證券研究所

總體觀察,現階段在復工復產大背景下,由於企業仍然存在部分前期結轉訂單,因此員工復崗率仍然具有一定支撐,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在面臨訂單回落背景下,仍然保住了一定就業,並未向社會釋放大量失業人員,這也體現在3月城鎮調查失業率不升反降上。但4月PMI大幅回落至33.5,表明新出口訂單仍在收縮。未來如果訂單情況繼續惡化,可能引發企業出現二次停產,進而出現裁員。

輸血還是造血——究竟“補企業”還是“補居民”如果將經濟運行的主體分為三大類,政府、企業和居民三大部門,對於短期疫情衝擊之後,企業和居民端受到嚴重衝擊,那麼由政府發力,對企業和居民進行補貼(或各種類型的降低成本、轉移支付),不存在爭議,當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已採取較多措施。但就目前政策實踐來看,存在一些差別,表現在短期重點是選擇補企業(生產端),還是補居民(需求端)。

無論是“補企業”還是“補居民”,目的相同,都是為了實現生產、銷售、消費的正向輪動。差異點在於切口不一樣,選擇從生產切入還是消費切入。

有觀點就認為,現階段政府應該大力支持和幫助中小微企業生存下去,不去裁減工人,不去大幅降低工人工資,要把有限的資金用到扶持中小微企業,如果地方政府能給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多支持,幫它們渡過難關,那麼就業就沒有太大問題,尤其針對那些最容易裁員的行業給予政策激勵。可以發現,上述觀點更加傾向於“補企業”。近期在地方上也有政策實踐,例如東部某市提出,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給予穩就業補貼,補貼對象為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四類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補貼按照企業申請時,上月實際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人數計算,標準為每人800元,每戶企業補貼上限為500萬元。中部某市連續多次向企業發放了應急穩崗返還補貼。

短期如果“補企業”,是在給企業進行輸血,防止企業由於現金流的斷裂,造成企業經營的壓力,進而引發裁員。但如果下游需求短期難以修復,持續輸血不僅沒法修復企業的內生動力,反而會給政府財力造成壓力。

因此,目前採取“補企業”措施的城市,往往是個別大城市,對自身需求側存在一定預期,認為具備一定的抗衝擊能力和剛性,不會發生大幅波動。而大多數城市,或許更應選擇“補居民”,更類似於提升“造血”能力,通過短期迅速推動下游需求的修復,向上傳導帶動企業經營的修復,形成正反饋,短期效果會更加明顯。

風險提示:測算過程需要進行假設,結果僅供參考,請以官方數據為準。

「首席推薦」靠土地和企業短期保就業——基於用電量對城鄉就業的估算

作者簡介:

暢:經濟學博士,副研究員,碩士生導師

第十二屆上海市青年聯合會委員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

中泰證券研究所政策組負責人(首席分析師)

澄清聲明

2020年4月26日,本公眾號發佈了《中國失業率有多高?》一文,此文作者並非我本人,只是通過本人微信公眾號發表。

該報告旨在對我國就業統計進行偏學術的探討,並在特定假設情境下,得出對應的失業率水平估算。專題中特意強調,“所有的估算均需要做出一些假設條件,而假設條件也會對估算結果產生非常大的影響,所以估算結果僅供參考”。在報告的風險提示中還強調,“請以官方數據為準”。該文純為研究報告,內容大篇幅是對統計方法、農村人口是否納入失業統計等的學術探討,且經過合規審核。


但部分媒體在轉載文章過程中,忽視文章中大篇幅對統計方法的討論,以及在風險提示中的說明,直接將特定情景假設下估算出的失業率當做既成事實,斷章取義,明顯偏離了專題重點和寫作本意。為避免此類媒體篡改本文原意,發文當日我主動撤下了該報告,待4月高頻數據發佈後再行發佈。

網絡上有關“請去喝茶”、“被限制傳播”之說純粹是無稽之談,迄今篡改作者名字的“始作俑者”——“某某財經”的轉發文章仍在網上掛著,何謂“限制”?與以往一樣,某些媒體屢次刻意在署名上張冠李戴、內容上斷章取義,甚至盅惑人心,影響社會穩定,本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特此聲明!

李迅雷

2020年4月30日

合作、版權請聯繫華小姐:1364170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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