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博望区严管违规饲养烈性犬

今年9月上旬的一天,傍晚时分,一位市民在小区外遛一条烈性犬,被正在巡查的博望区文明养犬执法分队队员发现,执法队员随即亮明身份,出示《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和《马鞍山市禁养三十五种烈性犬公告》,告知其饲养的犬种属于禁养的烈性犬种,禁止在城区内饲养,必须收容处理。该市民在了解相关规定后,非常配合,将犬只交给执法队员,随后这只英国斗牛犬被送至市犬只留检所。

据了解,按照马鞍山市文明养犬规定,市民个人不准饲养烈性犬,企业饲养烈性犬的只准饲养一只,且需拴绳,不准离开厂区,外出打防疫针需装笼。为了将文明养犬落到实处,市公安局博望分局与博望区城管局密切配合,文明养犬执法分队在巡查中严密注意市民和企业违规饲养烈性犬。今年7月下旬,执法队员在巡逻到一个厂区时,发现院内拴着一条大型烈性犬,随即上前询问。当得知该企业未给烈性犬办理犬证时,执法分队当即责令整改,半个月后,当执法队员再次巡逻至此询问企业时,发现该企业依然未在15天内办理犬证,执法队员当即带走烈性犬,并依照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给予处罚。

今年以来,博望区文明养犬执法分队共发现辖区有4家企业违规饲养烈性犬,公安机关均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烈性犬极具攻击性,违规饲养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将立即进行抓捕,同时对屡次违规养犬或存在其他严重违法养犬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博望区文明养犬执法分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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