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美國司法部是如何運作的


“世界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美國司法部是如何運作的


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縮寫DoJ)稱自己為“世界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但這並不能完全說明一個擁有292億美元預算、超過11.5萬名員工、以及包括30多個不同辦公室、部門和執法機構的組織結構圖的政府實體的範圍。美國司法部(DoJ)處理的職責從執行民權和環境法到管制爆炸物,以及評估美國人因恐怖襲擊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索賠。它還經營著監獄並參與反間諜活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當美國司法部在1870年成立時,它只有一位律師 —— 一位出生在肯塔基州的內戰老兵,也是一位落選的美國參議院候選人,名叫:本傑明·赫爾姆·布里斯托(Benjamin Helm Bristow),他被時任美國總統(也是美國曆史上第一位從美國軍事院校 —— 西點軍校畢業的軍人總統)尤利西斯·s·格蘭特(Ulysses s.Grant)任命為美國第一位總檢察長。(本傑明·赫爾姆·布里斯托後來還擔任了格蘭特的財政部長)

著名的美國民權、訴訟和行政法專家、波士頓大學法學教授傑克·M·比爾曼(Jack M.Beermann)告訴我們:“在過去的幾十年裡,隨著聯邦法律和聯邦監管範圍的擴大,美國司法部的規模也在擴大。今天,沒有司法部的許可和參與,大多數聯邦機構不能訴諸法庭。這些機構依靠國家的律師事務所來執行他們的規章制度,併為他們辯護,以應對法律挑戰。

美國司法部(DoJ)的機構組成


“世界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美國司法部是如何運作的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美國司法部的部分部門。

實際上,司法部的組織相當複雜,由幾種不同類型的組織組成。司法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由93名美國律師組成的網絡,每個司法區一名(關島和北马里亞納群島除外,這兩個地區是獨立的,但共用一名美國律師)。他們的職責是起訴刑事案件,提起涉及聯邦政府的民事訴訟,並協助收回欠美國的債務。美國的檢察官是總統任命的(有些人批評這是司法系統政治化),但他們有職業律師的工作人員 在他們之下工作。

此外,美國司法部(DoJ)有八個不同的主要部門,負責處理不同的法律領域:

  • 反壟斷部門:這個部門可以追溯到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總統在任的20世紀初,主要是遏制鍍金時代大亨的權力,執行旨在確保公平商業競爭和防止壟斷的法律。
  • 民事部門:這些律師代表美國在廣泛的領域進行民事訴訟,從消費者保護到賠償受輻射的受害者。
  • 民權部門:這個部門執行法律,保護美國人的投票權、住房權、獲得信貸的權利,以及無阻礙地進入生殖健康診所的權利。它還負責保護殘疾人的權利。
  • 刑事部門:該部門監督不屬於反壟斷、民權和其他部門責任範圍的犯罪的調查和起訴。這包括販毒、有組織犯罪、剝削兒童、賄賂政客、電腦黑客和其他犯罪活動。
  • 環境與自然資源司:該司的職責包括提起訴訟,以執行關於殺蟲劑使用、有害廢物清理、空氣汙染、採礦和其他環境問題的規定。
  • 司法管理司:該司負責司法部的預算和財務管理、培訓、信息處理和其他基本事務。
  • 稅務司:該稅務司負責與美國國稅局合作,追查逃稅行為,並處理涉及退稅、破產和其他相關問題的訴訟。
  • 國家安全部門:該部門負責處理情報活動,代表美國政府參加秘密法庭對間諜和恐怖分子進行監視的訴訟。它還協助制定打擊網絡間諜活動、未經授權披露機密信息以及監督在美國註冊的外國特工的戰略。


“世界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美國司法部是如何運作的


此外,司法部還增設了多個辦公室,負責處理各種問題,從赦免和部落司法到對婦女的暴力行為、與移民有關的訴訟以及逮捕、懲罰和跟蹤性犯罪者。

司法部還包括多個執法機構,從聯邦調查局(FBI)和禁毒管理局(DEA)到酒精、菸草、槍支和爆炸物局(ATF)。它還包括監獄管理局(BOP),負責管理國家的聯邦懲教設施。

美國司法部為什麼會如此龐大?

實際上,在美國司法部成立之前,每個地區都有一名聯邦檢察官,當地人都可以提起任何必要的訴訟,無論是刑事訴訟還是民事訴訟。在當時,這樣的局面還是管用的,因為當時聯邦法律的範圍很小。當聯邦檢察官需要幫助時,他們會聘請私人律師代表政府。但最終,私人律師的費用變得越來越昂貴。

美國內戰結束後,特別是因為民權案件,聘請外部律師幫助這些案件的人數大幅增加。這是一個很大的支出負擔,因為政府正試圖應付內戰帶來的鉅額債務。所以,美國國會決定成立司法部來解決此問題。


“世界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美國司法部是如何運作的

現任美國司法部部長:威廉.巴爾


起初,司法部只由一名律師組成,即總檢察長,他今天在最高法院代表美國政府,除了決定聯邦政府何時應該對它在下級法院敗訴的案件提出上訴。但是其他的逐漸增加了。今天,司法部由司法部長領導。該部的兩個關鍵職位,一是副總檢察長,其職責範圍從管理有組織犯罪緝毒工作隊到就赦免提出建議;二是助理總檢察長,負責監督處理民權、稅收、環境、自然資源、反壟斷和民事訴訟的部門。正如美國司法部網站所指出的那樣,司法部還在內部增加了一系列不同的辦公室、董事會、部門和機構。

隨著聯邦法律和司法部範圍的擴大,它的一些地盤與州總檢察長和當地地區檢察官重疊。

出現了許多聯邦法律疊加在監管類似問題的州法律之上的現象。比如,毒品犯罪、對毒品濫用、分銷和持有的監管,以及許多金融欺詐領域。在某些情況下,這是因為犯罪活動和受監管的商業活動都跨越了州界。根據法律專家的說法,如果多個州受到同一問題的影響,最有效的方法或監管就是由聯邦政府來做。

除了不斷擴大的法律實踐,美國司法部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納入新的聯邦執法機構。因此,它開始調查犯罪,建立針對罪犯的案件,並在法庭上審判他們。其中一個著名的機構是聯邦調查局(FBI),它由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的司法部長查爾斯·波拿巴(Charles Bonparte)於1908年創建的特工隊伍發展而來。(在此之前,司法部使用的是特勤局的調查人員,這是財政部的一部分)

這些“碎片”是如何拼接在一起的

隨著美國司法部規模的擴大和職責的多樣化,它的許多部分都是半獨立運作的。美國司法部有一些專攻自己管轄範圍和專業知識的部門,也有一些不太與其他部門交流的部門。但他們也有集中控制,會有一名助理總檢察長負責這些部門,並從總檢察長那裡獲得有關優先事項的指示。


“世界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美國司法部是如何運作的


美國司法部官員在決定追查哪些案件,以及上訴或和解方面通常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基本原則是,司法部長設定參數,然後讓下屬去執行。但也有某些例外,比如,想要對被告判處死刑的聯邦檢察官必須獲得司法部長的批准。但總的來說,這個系統運行起來還是相當有凝聚力。司法部的所有人都明白他們自己的使命。在美國司法部,你很少聽到關於應該提起哪些案件的爭議。
然而,有時,司法部律師在法庭上代表的聯邦機構對司法部的決定有更多的異議。雖然司法部代表機構提交的案情摘要通常都有機構和司法部律師的簽名,但偶爾你也會看到只有總檢察長簽署的一份,因為機構律師不同意。

知識改變生活!如果朋友們喜歡,敬請關注“知新了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