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公告

證券代碼:603156 證券簡稱:養元飲品 公告編號:2020-009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前身是成立於1981年的北京會計師事務所,2011年經北京市財政局批准轉製為特殊普通合夥,2012年更名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致同所”)。註冊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22號賽特廣場5層。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財政局頒發的執業證書(證書序號:NO 019877),是中國首批獲得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和首批獲准從事特大型國有企業審計業務資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之一,首批獲得財政部、證監會頒發的內地事務所從事H股企業審計業務資格,並在美國PCAOB註冊。致同所過去二十多年一直從事證券服務業務。

2、人員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夥人是徐華。目前,致同所從業人員超過五千人,其中合夥人196名,2019年度淨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註冊會計師,2019年度淨減少64名,從事過證券服務業務的註冊會計師超過800人。

3、業務規模

致同所2018年度業務收入18.36億元,2018年12月31日淨資產4,856萬元。2018年度為18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報審計服務,收費總額2.57億元。審計上市公司資產均值180.72億元,主要行業包括製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房地產業。

4、投資者保護能力

致同所已購買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5.4億元,能夠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

5、獨立性和誠信記錄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計收到證券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一份,證券監管部門採取行政監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轉中心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三份,其中行政處罰系山西證監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報未完整披露貿易收入確認具體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過實施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致同所對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

致同所不存在違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項目成員信息

1、人員信息

項目合夥人:李洋,註冊會計師。1998年起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2004年至今為超過10家上市公司提供過年報審計服務(其中包含部分上市公司的IPO申報審計、重大資產重組),沒有擔任事務所以外的社會職務。

質量控制複核人:錢斌,註冊會計師。1994年起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至今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過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和重大資產重組審計等證券服務,沒有擔任事務所以外的社會職務。

簽字會計師:郗貝貝,註冊會計師。2012年起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2017年至今為1家擬上市公司提供過年報審計服務和多家非上市項目的年報審計服務,沒有擔任事務所以外的社會職務。

2、上述人員的獨立性和誠信記錄情況

項目合夥人、質量控制複核人、簽字會計師均不存在違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和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

(三)審計收費

致同所在2019年度為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及附屬子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審計服務,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確認2019年度審計費用為120萬元人民幣(稅前)(含財務報告審計費用100萬元、內控報告審計費用20萬元),與2018年度審計費用相同。2020年度審計費用授權董事長根據行業標準及公司審計的實際工作情況與致同事務所協商確定。

二、擬續聘會計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的履職情況及審查意見

審計委員會查閱了致同所有關資格證照、相關信息和誠信紀錄,認可致同所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認為其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的職責,並於2020年4月17日召開了第五屆審計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同意向董事會提議續聘致同所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

(二)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我們認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作為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審計期間認真履行各項職責,圓滿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審計工作。我們認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滿足公司2020年度財務審計和內控審計工作的質量要求。公司聘任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提交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進行審議。

獨立董事意見: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擔任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期間,工作嚴謹認真,勤勉高效,我們認為支付給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的審計費用是合理的。公司聘任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審議和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繼續聘任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

(三)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票審議通過了《關於確認2019年度審計費用暨續聘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續聘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

(四)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並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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