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老師知識 投資估算編制內容及依據


梅老師知識 投資估算編制內容及依據


(一) 編制內容

建設項目投資估算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的估算。

建設投資估算的內容按照費用的性質劃分,包括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和預備費用三部分。其中,工程費用包括建築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包括建設用地費、與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預備費用包括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在按形成資產法估算建設投資時,工程費用形成固定資產;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可分別形成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預備費為簡化計算,一併計入固定資產。

建設期利息是為工程建設籌措債務資金而發生的融資費用及在建設期內發生並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值的利息,包括支付金融機構的貸款利息和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融資費用。建設期利息單獨估算以便對建設項目進行融資前和融資後財務分析。

流動資金是指生產經營性項目投產後,用於購買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資及其他經營費用等所需的週轉資金。它是伴隨著建設投資而發生的長期佔用的流動資產投資,流動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其中,流動資產主要考慮現金、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和存貨;流動負債主要考慮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因此流動資金的概念,實際上就是財務中的營運資金。

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的基本步驟如下:

(1)分別估算各單項工程所需的建築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安裝工程費;

(2)在彙總各單項工程費用的基礎上,估算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和基本預備費;

(3)估算價差預備費;

(4)估算建設期利息

(5)估算流動資金;

(6)彙總出總投資。

(二)編制依據

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依據,是指在編制投資估算時需要對擬建項目進行工程計量、計價所依據的有關數據參數等基礎資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2)擬建項目建設方案確定的各項工程建設內容;

(3)工程勘察與設計文件或有關專業提供的主要工程量和主要設備清單

(4)行業部門、項目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行業協會等編制的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定額)、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定額(規定)、綜合單價、價格指數和有關造價文件等;

(5)類似工程的各種技術經濟指標和參數;

(6)工程所在地的工、料、機市場價格,建築、工藝及附屬設備的市場價格和有關費用;

(7)政府有關部門、金融機構等部門發佈的價格指數、利率、匯率、稅率等有關參數;

(8)與項目建設相關的工程地質資料、設計文件、圖紙等;

(9)其他技術經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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