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原蚌埠市第一看守所私設“小金庫”等問題。2014年至2018年,原蚌埠市第一看守所通過自設“小夥房”“小賣部”銷售生活用品和副食品等方式,賺取利潤設立“小金庫”。其中37萬餘元用於違規發放福利補貼、購買菸酒等。結合其他違紀行為,2019年10月,原蚌埠市第一看守所所長董威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

二、蚌埠龍子湖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正科級審判員許蘊博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問題。2018年8月至9月,許蘊博赴新疆辦理案件期間,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旅遊安排,接受案件當事人委託對象為其支付的機票、景點門票和用餐等費用。2020年4月,許蘊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蚌埠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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