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于红靓
21日,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土地收益价款缴纳流程变更。通知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营商环境,根据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调整部分经济适用房小区房屋上市交易收益价款收缴流程。
流程变更
根据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相关规定,安居一区、安居二区、书香门第、园丁小区等小区房屋上市交易前需补缴土地收益价款和房屋差价款。自2020年4月1日起,安居一区、安居二区、书香门第、园丁小区等四个小区房屋上市交易土地收益款收缴业务,由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转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安居一小区和安居二小区的房屋差价款收缴业务由区住宅发展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书香门第和园丁小区房屋差价款收缴业务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通过这次业务流程的优化,实现该类房屋过户所有手续在大厅一次办完,全面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价款缴纳标准
住宅类:
非住宅类:
安居一区、安居二区、书香门第、园丁小区的非住宅类按照建筑面面积÷容积率×基准地价×40%的计算方式核算缴费标准。(基准地价由区自然资源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