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代碼:603815 證券簡稱:交建股份 公告編號:2020-03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安徽省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就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做如下專項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安徽省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1555 號)核准,交建股份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4,990.00萬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發行價格5.14元,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本公司募集資金總額為25,648.60萬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人民幣5,211.23萬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0,437.37萬元,已由主承銷商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元證券”)於2019年10月15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會驗字[2019]7676號《驗資報告》驗證。

(二)2019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期末餘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對募集資金項目累計投入17,130.98萬元,其中:公司於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項目人民幣1,947.40萬元;於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12月 31日止會計期間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15,183.58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5,253.79萬元,募集資金專戶餘額為5,746.21萬元,與尚未使用募集資金餘額的差異492.42萬元,主要系募集資金專戶累計利息收入15.06萬元和尚未支付的發行費用金額477.36萬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安徽省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募集資金管理辦法》)。該《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根據《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並連同保薦機構國元證券於2019年10月11日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2019年10月15日分別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核查報告出具日,公司依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則開展募集資金的存放和管理,執行公司制定的《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與保薦機構、商業銀行簽訂的監管協議的要求,未發生違反相關規定及協議的情況。

(二)募集資金存儲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元

三、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資金金額合計15,183.58萬元。募集資金具體實際使用情況如下表:

2019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萬元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預先投入及置換情況

為有效推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已在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上進行了預先投入,截至2019年10月15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金額為1,947.40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實施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有資金。

(三)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的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經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2019年度,公司已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管理違規的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出具了容誠專字[2020]230Z0627號《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鑑證報告》。報告認為,交建股份2019年度《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及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交建股份2019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交建股份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公告附件

(一)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安徽省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

(二)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關於安徽省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鑑證報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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