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應稅範圍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業所得稅來源地的確定:
1、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2、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3、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4、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5、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6、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7、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住所地確定。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
1、基本稅率25%,適用於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且所得來源於機構、場所有關聯的非居民企業。
2、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徵收企業所得稅。
3、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
4、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的,但其所得於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非居民企業,按照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