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省级验收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公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通过验收县市区名单的通知》,石门县榜上有名。

石门县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不仅仅在122个省级贫困村完成了整治任务,而且在全县331个行政村全面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真正实现了整县推进。验收组现场检查考核结果显示,石门县农村饮用水源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近年来,该县累积完成化粪池和沼气池改造30568座(套),在澧水、渫水、道水等干支流沿线集镇和中心村,建起了22处湿地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和1座污水处理厂,全县17个乡镇医院、卫生院,8所学校均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实现了乡镇集镇户分类——村收集——第三方运输、无害化处理和山区分散农户“垃圾不出户”两种处理模式的有机融合,达到垃圾减量最大化、无害化处理最优化两个目标。对47处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保护,对重要水源地周边的养殖户分批关停退养,共完成退养的养殖场和养殖户219家,退养面积63192.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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