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事。發生在我少年時期。
2011年的初夏,我讀初二。
學校座落在江西一個偏僻農村。這地方,除了貧窮,就只剩野蠻。
那是某個週五的晚上。
朋友小偉跑到我家來了。
他說:“走,帶你一起去學校泡妞。”
我反問:“你不怕坐牢啊?”
他邪笑一聲:“沒膽子還怎麼泡妞?”
我拒絕了。
本想還唾罵他一頓的,但恐于小偉是混混,也就不敢得罪。
因為我知道,他嘴裡的“泡妞”,其實就是性騷擾。
那天晚上,小偉還是去了。
他帶上了另一個人。一個不善拒絕的老實孩子。
據老實人透露,週五晚上,學校宿舍一片空蕩。連保安也不在。
看到這大好形勢,他倆偷溜進女生宿舍。
然後,打開手電筒,像做賊似的,一個房間一個房間搜。
“鐺!”
一個宿舍燈亮了。
小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衝進這個宿舍......
隨後,兩個女生髮出尖叫。
老實人走進一看,心裡大驚:這這這,這不是我們隔壁班的那誰嗎?
但話還沒說出口,滿臉漲紅的小偉就扭了扭腦袋。
意思是:去吧。
後來老實人告訴我,他才不敢去!
那時一個女孩僵住,另一個女孩正在極力反抗。然後,他嚇得倉皇而逃。
且一邊跑一邊暗罵:小偉真是瘋了,居然敢強暴!
沒一會兒,小偉也出來了。
他說:“女生掙扎太厲害,我衣服都弄破了,事還是沒成。”
老實人則驚恐問:“你不怕她報警嗎?報警你就完了!”
“傻啊,報警是她完了!”
老實人告訴我,小偉說完還摁了一下他腦袋。滿臉之中,不無得意。
事實證明,小偉賭對了。
那2個女孩選擇一聲不吭。
沒有報告老師,更別說報警(有一點要提一提,2014年,混混小偉因持刀傷人入獄···哎,老天有眼,也算惡有惡報!)。
準確說,小偉並不是唯一的作惡之人。
因為我們鎮上經常出現這種聲音。
誰猥褻了誰。
誰性侵了誰。
甚至一些痞子還以此為傲,四處炫耀。
但是,無一人報警。
多少性侵受害者,都選擇了沉默。
關於這個事,我一直有個錯誤的認識。
那就是我以為,只有我們窮地方才有這麼怪的現象——女生遭到性暴力後,普遍選擇沉默。
後來發現,我錯了。
在中國,很多女性都有遭到過不同程度的性侵犯。
但結果一樣。
多數女生,也都選擇隱忍。
近期,微博有人發起一個投票。
問題為:女性們,從小到大,你們是否有經歷過性騷擾性暴力?
投票人數是4.5萬。
其中3.2萬的回答是:是,且性騷擾人沒有受懲罰。
之前計劃生育協會也發佈一篇報道。
在數萬名調查對象中,有高達69%的人,都曾遭遇性侵犯。
性侵受害者,佔比也高達6%。
但另一個結果更為驚人。
有79%的受害者表示:事後,沒有向任何人求助。
這些數據,令人細思極恐。
因為這意味著,有些人作惡,是不用遭受懲罰的。
那些像小偉一樣的人渣,完全有可能因為第一次的得逞,而將魔爪伸向更多女性。
看到這,我們本能會提出一個問題:性侵受害者為什麼不願發聲?
答案是,恐懼輿論。
《82年生的金智英》裡有一個情節。
下晚自習後,少女金志英獨自回家。
但她遭遇了危險。
一個男同學一路尾隨,欲圖謀不軌。
下公交車後,於漆黑之中,男同學步步逼近···
好在,關鍵時刻,有一個大媽突然出現。
金志英得救了。隨即崩潰大哭。
回到家後,她把自己遭遇如實告訴了父親。
受傷害的金志英,本打算是求安慰。
可父親的回答,卻無異於是撒上一把鹽。
“穿衣服穿體面一些,瞧瞧你裙子多短·····否則,那就是你自己的錯。”
這是韓國拍的影視劇。
它反應出男權社會下的一個問題——性受害者有錯論。
韓國如此,那中國呢?
受幾千年男權文化的薰陶,中國有過之無不及。
滴滴空姐遇害案發生後,有人開始對空姐指指點點。
有人說半夜打車女人,都不是好女人。
也有人說,穿這麼性感,活該遭到性侵。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大連女孩被當街暴打事件。
深夜凌晨,在大連街頭,一個女孩遭陌生男子暴打,並被猥褻。
這人渣,簡直人神共憤!
但某些直男癌,卻又開始對受害女性指指點點。
有人揣測她是酒吧女,所以才半夜回家。
更有人說,深夜穿短裙出門,說明也不簡單。
但事實是,女孩是一個非常普通的白領,與邊緣行業完全不沾邊。
這些都還只是我們看到的。
更多看不到的偏見,更是潛藏在社會的各個角落。
像“一個巴掌拍不響”、“蒼蠅不叮無縫蛋”之類的輿論,是阻止性侵受害者發聲的第一道障礙。
另外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
那就是男權文化都帶有的詬病——貞操觀。
如果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這種思維,只是部分LOW男才帶有。
那麼貞操觀,則是多數男人都根深蒂固的一種認知。
有匿名知乎網友說過一件事。是她自己的親身經歷。
十五歲那年,她遭到村裡人的性侵。
她哭著告訴了媽媽。
但媽媽和家人的商量結果是,算了,不報警,也不伸張。
原因是,女兒被玷汙這種事,是醜聞,不能外傳。
幾天後,更糟糕的事情發生。
受害者又遭傷害。
對方還是兩個人。手段令人髮指。
更讓人髮指的是,女孩父母又沒有報警!
因為在他們眼裡,女兒變“髒”了。傳出去,影響以後嫁人。
你看,連家人父母尚且如此。
那麼在男權社會輿論中,歧視性侵受害者之嚴重,可見一斑。
大家都會覺得,她失去了貞操。
男人會認為,她掉價了,變髒了,應該感到羞愧。
林奕含是一個作家,曾遭語文老師長期性侵。
她告訴世人,現社會對性的有太多禁忌。
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自己都覺得是自己的錯。
所以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的身邊。
圖片來源:微博
包括在影視作品裡,也常有這樣的一幕:
女主角因遭到性侵,然後要自殺。
而自殺的原因,就只是因為,她感到羞愧,感到無地自容。
可拜託,受害者為什麼要羞愧?
丟臉的不是性侵犯嗎?
別說貞操。
只有違法。
現在是2020年,大清早亡了。
印度《真相訪談》有一段話:
如果我被性侵,有人會說失去了貞操。
這種想法太男權。
因為我的貞操不在我的陰道里。
我倒想問問,你們為什麼要把女人的貞操,放到女人的陰道里?
失去貞操的,應該是性侵犯,而不是被性侵的人。
所以卓絕想告訴每一個男同胞——
男人沒有貞操一說,女人也不該有。
如果有,那隻能說明,百年前的裹腳布,到今天,依然還裹著你的頭顱。
而你需要解開了。
如果看到一個女生有遭遇性侵。
請不要說,她被玷汙了。
也不說,她人生都毀了。
她沒有被毀。
相反,真正被毀的,應該是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