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叉燒包,八仙飯店的慘案!

相信不少人都知道《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這部電影,這可以說是很多人的童年陰影了,大魚也是如此,自從看了這部電影,每次拿到包子都有點毛毛的,對包子這個食物總是喜歡不起來,特別是肉包子。。。


人肉叉燒包,八仙飯店的慘案!

八仙飯店劇照

言歸正傳,大魚今天不是來講電影的,而是來講講這部電影背後的故事,這可不是編輯腦洞大開想的殘忍劇情,而是確有其事。他是根據澳門1985年轟動一時的兇殺案改編的,疑兇黃志恆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飯店東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死者年齡由7歲至70歲。當兇案翌年被揭發後,外界盛傳兇徒把死者屍體煮成叉燒包,至於是真是假,大魚就不曉得了,反正都這麼傳,當時的案件也是震驚了整個澳門。


人肉叉燒包,八仙飯店的慘案!

八仙飯店舊照

讓我們來具體說說這個案件,1985年8月8日中午,有遊客在路環黑沙海灘阿婆秧灘浮出8件殘肢,想想這個場景,真是讓人毛骨悚然...該遊客叫來了警察,經警方點算後,當中有4只右腳腳掌、兩隻左腳腳掌及兩隻手掌。當時殘肢已嚴重腐爛、浸在海水超過兩天,因為有4條右腳掌,斷定遇害人數最少4人。當時的澳門司警曾懷疑是偷渡客遇上鯊魚,但是肢體的切口十分整體,其中斷掌手指曾被壓扁,又像被人刻意毀滅指紋,這樣一來,鯊魚似乎就背不了鍋了。兩日後,阿婆秧灘一隻野狗咬著一隻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後,司警再發現一隻女性右掌,泳客亦發現一隻右腳腳掌。讓大魚數數,這裡就有三、四、五、六、七,反正前前後後,警察發現了11件殘肢,司警迅速成立專案小組;並且在調查過程中,曾邀內地法醫官來澳協助化驗斷肢,但兇案調查確是毫無進展。


難道說這個殘忍至極的案子就這樣被擱置了嗎?並不!1986年4月,也就是說發現肢體8個月後,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及廣州國際刑警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這也成為破案的契機。信中指:“餘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於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姓黃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餘兄的下落。”

鄭林的兄弟指出,他哥哥1985年7月曾帶兩名幼女回到故鄉中山,自此之後就音訊全無。當時他們懷疑兄長妻子岑惠儀與黃志恆有外遇,兩人於是串通殺害鄭林,又推測兇手與岑氏事後反目,於是把她一家殺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蹤者包括:

八仙飯店東主鄭林(50餘歲)及其妻岑惠儀(42歲)、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及兒子鄭觀德(7歲)、女東主的母親陳麗容(70歲)女東主的九姨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八仙飯店廚師鄭柏良(61歲)


人肉叉燒包,八仙飯店的慘案!

十名失蹤人員


雖然這連串案情並未能證實,但是不管怎麼說,這封信可以說是給當時一籌莫展的警方指明瞭道路,他們很快牛足了勁展開調查。很並且重新檢驗去年檢獲的殘肢,竟發現一隻女性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陳麗珍的指紋相似,這可是重大線索,警方很快鎖定了嫌疑人黃志恆,並對失蹤者的鄰居展開了調查。


在調查中警方得到了兩份口供。

其一,當時八仙飯店一名雞鴨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鄭林來電落單叫貨,職員送貨時,店內一切如常;翌日早上,當夥計再送貨時,卻發現八仙飯店突然貼出“休業三天”的告示。該雞鴨商曾到訪鄭林住宅,當時一名陌生男子應門,指鄭林舉家去了珠海。

其二,同樣在8月5日,另一名失蹤者、女東主九姨陳麗珍亦離奇失蹤。她的鄰居指,當日清晨,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上門找陳麗珍,指鄭林的幼子發燒,請她協助,兩人乘出租車離開,自此陳麗珍一去不返。

這兩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鄭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蹤;而當時八仙飯店的擁有者,黃志恆有重大嫌疑。由於黃志恆已年屆50歲,與第二份口供裡的人年級不符,所以警方懷疑有一名年輕男子有份參與謀殺。


人肉叉燒包,八仙飯店的慘案!

嫌犯黃志恆


同年9月28日下午,黃志恆可能是發現自己暴露了,匆匆離開八仙飯店,欲進入中國內地,司警發現後即將之截住,帶署調查。警方發現,黃志恆在鄭林一家失蹤後,除了接管八仙飯店,換上新員工外,同時把鄭林位於黑沙環第四街的物業放租,黃志恆與其二十多歲的兒子住在另一單位,當時其子駕駛的汽車亦為鄭林所有。如果這一家真的被黃害了,他佔著人家的飯店,還把人家房子出租了,還能開著人家的車子招搖過市,不得不說,這心理恐怖的讓人害怕啊...

警方詢問中,黃志恆指他只想送乾女兒返回大陸,否認潛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銀買下鄭林的物業,這筆錢是從走私中賺取。但是很快黃志恆又改了口供,聲稱鄭林欠他60萬元賭債,把所有財產移交自己,此後鄭林一家此後移民。這說法著實有些牽強啊?不過當時的警方也沒聽他一面之詞,警方並未發現鄭林一家的離境紀錄。同時,警方在黃志恆的保險箱內,搜出鄭林在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鑰匙、回港證、4名子女的出生證書以及學生證副本。這可以說是鐵一般的證據了,人移民不能證件都不帶吧?

顯然警方也是不相信這套說辭的,所以很快黃志恆正式被落案起訴,移交刑事起訴法庭偵訊,並裁定表證成立,還押澳門市牢監獄候審。但是這件事情卻沒因此而塵埃落定,黃志恆始終沒有承認自己殺人,並且在獄中自殺身亡還留下了遺書。


人肉叉燒包,八仙飯店的慘案!

遺書內容

人肉叉燒包,八仙飯店的慘案!

遺書內容


雖說表面證據成立,可嫌犯已然自殺,也始終都沒承認自己殺人,那名年輕的協助者是誰也不了了之,而且只有一隻女性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陳麗珍的指紋相似,其他的殘肢都未能匹配上其他受害者,還有很多殘肢更是沒找到,(人肉包子的傳言就是這麼來的,細思極恐啊!) 這個案子始終都是留有遺憾。

話說回來,如果黃志恆殺人,那麼他的動機又是什麼呢?聽說黃志恆與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夫婦認識多年,且經常一起賭博,黃在一次賭博中贏取了近18萬元,鄭林一直不還錢,這才引發了殺機。所以說,賭博這東西沾不得,害人害己啊!

由於犯罪者殘忍,這個案子在當時也是震驚社會。今天的案件分析到此結束,喜歡聽我講解案件的小夥伴就關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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