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全部撤了!聘任不具有證券經驗會計師事務所最終無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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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部撤了!聘任不具有證券服務業務經驗會計師事務所最終無功而返!


核心:

第一家最後的結果!

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原因

由於公司前任會計師事務所辭任,需要變更2019年年報審計機構。深圳堂堂會計事務所承接此項業務的會計師轉所登記手續還在辦理中。其他會計事務所不願承接新億股份公司審計工作。公司無法與新任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同。

鑑於此,本公司受前會計事務所辭任、沒有新會計事務所承接審計等諸多因素影響,本公司年報審計工作無法按原計劃進行,公司無法在定期報告的法定披露時限內完成上述文件資料的審查、核實和補充收集工作,

預計無法按時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報告和 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解決方案

本公司管理層、董事會、監事會正積極聯繫其他會計事務所。

非證券所承接年審業務

第二家因疫情影響,公司擬聘請的北京凱亞國嘉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業務較為繁忙,無法按期開展審計現場工作,為維護股東權益,基於審慎性原則,經溝通撤回變更,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暫取消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具有59名CPA,已有證券業務950萬元

第三家因其受疫情影響,無法提供審計服務,審計約定書相應解除!

2020年4月8日第三家剛開始承接!只有3名CPA,只有3名CPA,沒有證券業務收入。

第四家: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本次聘請的北京藍宇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尚不具備對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相關條件,因此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關於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尚存在不確定性,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出於審慎考慮,決定暫時取消原定於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開的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三名簽字註冊會計師只有一名證券所從業經歷!年報審計費節省了40%!

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無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報告的報告


公司在開展公司財務審計、定期報告編制過程中遇到較大困難,將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 2019年年度報告和 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現將相關風險事項披露如下:

一、 重大風險情況說明

1.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 2019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於2020年 4 月 30 日起繼續停牌。

2.如公司因上述事項 1 導致停牌,且在兩個月內仍無法披露 2019年年度報告的,則公司股票應當復牌,並再次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3.公司在發生上述事項 2 滿兩個月後,如仍未能披露 2019 年年度報告, 公司股票將停牌並可能被暫停上市。

4.公司在發生上述事項 3 後的兩個月內,如仍未能披露 2019 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

5.如公司 2019 年度財務報表被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 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後,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二、 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原因

由於公司前任會計師事務所辭任,需要變更2019年年報審計機構。深圳堂堂會計事務所承接此項業務的會計師轉所登記手續還在辦理中。其他會計事務所不願承接新億股份公司審計工作。公司無法與新任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同。

鑑於此,本公司受前會計事務所辭任、沒有新會計事務所承接審計等諸多因素影響,本公司年報審計工作無法按原計劃進行,公司無法在定期報告的法定披露時限內完成上述文件資料的審查、核實和補充收集工作,預計無法按時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報告和 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三、 解決方案

1.本公司管理層、董事會、監事會正積極聯繫其他會計事務所。

2.公司工作人員將繼續加緊準備定期報告編制所需的文件資料,儘快完 成 2019年年度報告和 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編制工作。

四、 披露時間安排

公司將爭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報告和 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但不排除最終無法實施既定安排,導致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甚至

終止上市的可能。

公司對於定期報告無法及時披露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並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9日

第三份問詢函:深圳堂堂公章曾失控近4個月!竟然出現私刻公章!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公函【2020】0420號

關於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聘請年審會計師事項的三次問詢函

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了聘請年審會計師相關事項二次問詢函的回覆公告,並上傳了加蓋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深圳堂堂)公章的二次問詢函回覆【堂堂綜 A(2020)第 002 號】。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17.1 條等有關規定,現請你公司進一步核實並披露以下事項。

一、據瞭解,有關監管部門收到加蓋深圳堂堂公章和註冊會計師簽字的相關文件,

文件稱公司公告內容與事實不符。相關文件稱,深圳堂堂公章自 1 月 21日至 4 月 8 日期間處於失控狀態。前期,業務約定書與回覆公告並非深圳堂堂及相關注冊會計師的真實意思。深圳堂堂原合夥人李哲、陳建生和鄧穎俊曾於 3 月 27 日明確表示拒絕承接本次審計業務吳育堂在上述三人不知情,且沒有深圳堂堂法定代表人李哲授權的情況下,擅自讓其親屬吳高楓違背深圳堂堂意願私自在業務約定書上蓋章。目前,深圳堂堂已收回公章,並未在 4 月 27 日公司提交的二次問詢函回覆中加蓋公章,回覆所蓋公章真實存疑。

(1)請李哲、陳建生、鄧穎俊和吳育堂核實並說明上述情況是否屬實,原業務約定書是否有效。請提供經上述人員簽字的證明文件。

(2)請深圳堂堂說明內部決策機制及目前控制情況;

(3)請公司核實上述情況是否屬實,並說明 4 月 28 日公告內容是否真實、準確,請獨立董事發表意見。

二、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等規定,註冊會計師在未辦理完成轉入手續以前,不得在擬轉入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但深圳堂堂回覆稱註冊會計師未辦理完成轉所手續前,可以在擬轉入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工作。

請深圳堂堂和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分別說明從事審計工作不屬於執業的規則依據和合理,相關行為是否合法合規。

三、公告顯示,深圳堂堂擬將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變更為吳育堂、周知和楊勃。(1)請吳育堂、周知和楊勃補充披露目前轉所進展情況。請提供經上述人員簽字的證明文件;(2)請深圳堂堂說明在目前李哲等人不擔任本次項目簽字會計師,深圳堂堂無其他註冊會計師,說明是否仍有履行本次審計業務的能力。

四、公告顯示,深圳堂堂已經購買職業責任保險,累計賠償限額為 1000 萬元,每次賠償限額為 200 萬。

(1)根據《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辦法》第九條,從事上市公司等高風險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累計賠償限額不低於100 萬元與合夥人人數的乘積以及 5000 萬元的較高者。請深圳堂堂補充說明,如承接本次審計業務,已購買的職業責任保險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2)請深圳堂堂補充披露職業保險的主要合同條款,並結合承接公司業務的風險、保險及準備金可用金額和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等規定量化分析能否承擔因執業過失而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

五、公告顯示,深圳堂堂自3 月 13 日起多次召開四人(陳建生、鄧穎俊、吳育堂)業務會議審慎評估 ST 新億業務風險,會議商定由吳育堂擔任項目承接合夥人負責該業務並安排相關承接評價等工作。吳育堂遲至3 月 23 日才在中證天通會計師(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正式提出辭職。請深圳堂堂補充披露:(1)召開業務會議時吳育堂在深圳堂堂擔任的職務,是否有資格參加深圳堂堂業務會議;(2)會議商定吳育堂擔任項目承接合夥人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深圳堂堂及相關注冊會計師,應本著對投資者負責任的態度,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陳述或重大遺漏,切實保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你公司收到本問詢函後應當立即對外披露本函,並於收到函件的五個交易日內予以回覆,同時對外披露。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二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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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堂 2020年 3 月 23 日正式在中證天通會計師(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向分所負責人提出辭職並遞交轉所申請表,並表示整個部門的註冊會計師全部轉所,員工全體辭職,已經獲得同意,僅要求後續再補辦轉所辭職交接等手續。

3 月 23 日上述六人隨即辦妥深圳堂堂入職手續,並與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勞動合同》,成為深圳堂堂的正式審計人員。其中:吳育堂為正在轉所的註冊會計師、合夥人會議一致選舉產生的執行合夥人、首席合夥人,正在辦理注協轉所、工商變更和財政局變更手續,4 月 23 日吳育堂已經辦妥轉出所和轉入所的轉所手續,待注協審核(約 5 個工作日)通過即可在深圳堂堂執業。其他人的所內職務:童彩霞、吳高楓、趙超、吳高校均為高級審計師,姚琤為初級審計師,因此承辦業務符合相關規定,不存在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承辦業務的情況。


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對上海證券交易所《聘請年審會計師相關事項的二次

問詢函》的回覆公告

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億股份)於 2020 年 4月 2 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聘請年審會計師相關事項的二次問詢函》(上證公函【2020】0314 號,以下簡稱“二次問詢函”),公司收到《二次問詢函》後,積極組織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深圳堂堂”)相關人員共同對《二次問詢函》中所述問題進行逐項落實。現將回復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顯示,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深圳堂堂)擬將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由李哲、陳建生和鄧穎俊三人更換為吳育堂、周知和楊勃。吳育堂等 3 人目前在不在深圳堂堂執業,擬從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轉所至深圳堂堂,相關轉所手續尚未辦理完成。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三條等規定,註冊會計師在未辦理完成轉入手續以前,不得在擬轉入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問:請深圳堂堂和相關注冊會計師說明並補充披露:

(1)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說明將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變更為非本所執業註冊會計師是否合法合規;

(2)結合內部規範制度,說明承接本次業務的決策過程、決策人員和業務約定書籤字人;

(3)在目前李哲等人不擔任本次項目簽字會計師,且深圳堂堂無其他註冊會計師的情況下,說明是否仍有履行本次審計業務的能力;

(4)請李哲、陳建生和鄧穎俊說明前期承接本次審計業務的具體情況,是否為真實意思表示,擬不再參與本次審計業務的具體原因和主要考慮。1、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說明將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變更為非本所執業註冊會計師是否合法合規;

回覆: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三條等規定,註冊會計師在未辦理完成轉入手續以前,不得在擬轉入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註冊會計師未辦理完成轉入手續之前,可以與擬轉入的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勞動合同(因為注協轉所規定要提交勞動合同及轉入事務所為注師繳納的最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原件),可以在擬轉入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工作,但不得在擬轉入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即在審計報告上簽字並加蓋註冊會計師印章),註冊會計師在工作期間轉所手續辦理完成後,有權在經辦的審計業務報告上簽字蓋章負責,完全合法合規。註冊會計師已經從原所離職,與本所簽訂了勞動合同,在本所繳納社保,此次只是參加項目審計工作,還沒有在深圳堂堂簽署審計報告,且正在積極辦理轉所手續和入夥手續,由於新冠疫情原因,相關轉所及入夥手續受到延誤,但並不存在跨所執業問題,是合法合規的參與審計服務業務。

特別是新億股份股東大會尚未通過聘任堂堂的議案,至今本所及其註冊會計師尚未能正常開展對新億股份的審計工作,因此不存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等規定之情形。

問:2、結合內部規範制度,說明承接本次業務的決策過程、決策人員和業務約定書籤字人;

回覆:

為保證執業質量,規避執業風險,規範深圳堂堂業務承接行為,根據堂堂相關職業道德質量控制制度,我們制定了《業務承接和保持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有:

1.本執業機構應按照《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要求確定項目承接合夥人承接項目,其他執業人員獲悉業務信息的,應儘快將相關信息報告給本執業機構負責人或主管人員,由執業機構負責人商定一名符合承接項目要求的合夥人負責該業務並安排相關承接評價等工作。

2.項目承接合夥人應根據本所技術標準評估業務風險級別,對於 A 類業務的承接應由執業機構負責人及時與風險與技術部溝通,提交相關風險判別資料,經風險與技術部評估風險在可控範圍之內方可承接該業務;如項目承接合夥人和風險與技術部存在重大分歧,應提交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議後確定是否承接;對於 B 類及 C 類業務,由執業機構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決定是否承接;C 類以下業務,可以由浮動收益合夥人決定是否承接,但應及時與所在執業機構負責人溝通承接情況及風險因素。

3.項目承接合夥人在決定是否承接業務前,應對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價,只有認為符合相關職業道德要求,並且具備下列特徵,才能予以承接:

(1)審計鑑證對象適當,鑑證使用標準適當且公開。

(2)能夠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以支持其結論;結論表述形式與所提供的保證程度相適應。

(3)該業務具有合理的目的,且沒有信息表明客戶缺乏誠信。

(4)能夠遵守職業道德規範而不受客戶及其他因素干擾。

如果項目承接合夥人發現和識別出與上述條件不符因素,仍擬接受該業務時,應當審慎評估風險、合理恰當消除隱患,與風險與技術部溝通,經審慎討論並履行必要程序後決定是否接受或保持業務。

根據以上《業務承接和保持管理辦法》,從3 月 13 日瞭解 ST 新億開始,新冠疫情期間,執業機構內部即多次召開四人(李哲、陳建生、鄧穎俊、吳育堂)業務會議審慎評估 ST 新億業務風險,會議商定由吳育堂擔任項目承接合夥人負責該業務並安排相關承接評價等工作。項目承接合夥人根據本所技術標準評估業務風險級別,把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審業務歸為 A 類業務,對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價,認為符合相關職業道德要求,並且具備上述四項特徵,經過審慎評估風險、合理恰當消除隱患,經內部審慎討論並履行必要程序後,項目承接合夥人決定承接該業務,吳育堂邀請李哲、陳建生、鄧穎俊三人一起前往新疆實地深入瞭解公司情況和參與審計。

3 月 26 日與新億股份正式簽署業務約定書,員工吳高楓在業務約定書授權代表處簽字。李哲、陳建生、鄧穎俊得知新疆新冠疫情防控嚴格湖北籍註冊會計師在深圳需隔離 14 天時間和到新疆審計需隔離 28 天時間,致使沒時間參加 ST 新億的現場審計,因此為保證此次審計業務規範合規,李哲、陳建生、鄧穎俊提出擬不參與本次審計業務。

在此期間深圳堂堂會計事務所多次召開合夥人(李哲、陳建生、吳育堂)會議吸收新合夥人吳育堂並決定吳育堂為執行合夥人,並於 3 月 29 日正式簽署《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變更決定》,主要內容:

1、合夥人由“陳建生、李哲”變更為“李哲、吳育堂”;

2、公司認繳出資額由“10”萬元人民幣變更為“100”萬人民幣;

3、執行合夥人由“李哲”變更為“吳育堂”;

4、經營範圍增加: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審計,金融相關審計業務,基本建設施工預決(結)算審計驗證;

5、合夥協議通過日期由:“2017-03-06”變更為“2020-03-16”;

6、合夥期限由“2005-01-11 至 2025-01-11”變更為“永續經營”。

問:3、在目前李哲等人不擔任本次項目簽字會計師,且深圳堂堂無其他註冊會計師的情況下,說明是否仍有履行本次審計業務的能力;

回覆:

雖然李哲等人不擔任本次項目簽字會計師,但是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有三名註冊會計師申請轉所到深圳堂堂,還有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兩名註冊會計師已經向深圳堂堂提交了轉所申請,待轉所手續辦完即可在深圳堂堂執業,況且通過了解新億股份 2019 年度合併營業總收入、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資產總額等數據,業務不復雜,並表單位不多,多個單位收入及費用發生額都很少,經審閱和風險評估,深圳堂堂可以承辦與自身規模、執業能力、風險承擔能力匹配的新億股份的審計業務,具有履行本次審計業務的專業勝任能力。同時,深圳堂堂還在不斷吸納更多認同“堂堂正正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做堂堂註冊會計師、辦堂堂會計師事務所”

理念,有勇氣、有經驗、有能力、敢創新、敢擔當、敢吃苦的註冊會計師加入到深圳堂堂的合夥人和註冊會計師隊伍裡來,壯大堂堂的專業人才隊伍,增強堂堂的專業勝任能力,共同譜寫深圳堂堂證券服務業務發展的新篇章。

問:4、請李哲、陳建生和鄧穎俊說明前期承接本次審計業務的具體情況,是否為真實意思表示,擬不再參與本次審計業務的具體原因和主要考慮。

回覆:

從 3 月 13 日瞭解 ST 新億開始,本所及註冊會計師尊重信任本所前任所長兼創始人吳育堂先生,四人多次召開業務會議審慎評估 ST 新億業務風險,3 月 20 日,受吳育堂的邀請,我所李哲、陳建生和鄧穎俊三位註冊會計師一起參與了業務約定書籤訂前期的初步溝通視頻會,與新億股份黃總等人通過網絡會議進行溝通,會上明確給新億股份黃總表示該次會議是業務約定書籤訂前的初步瞭解溝通。22 日左右,吳育堂邀請李哲、陳建生、鄧穎俊三人一起前往新疆實地深入瞭解公司情況和參與審計。

具體原因是新疆新冠疫情防控嚴格湖北籍註冊會計師在深圳需隔離 14 天時間和到新疆審計需隔離 28 天時間,致使沒時間參加 ST 新億的現場審計,因此為保證此次審計業務合規,李哲、陳建生、鄧穎俊提出擬不參與本次審計業務。

二、公告顯示,深圳堂堂接受公司委託後,立即組織包括註冊會計師在內的審計項目小組 6 人進場審計,預計 4 月 25 日結束外勤審計工作。同時,註冊會計師的轉所手續預計將於 4 月 25 日左右完成。根據《辦法》第六十二條等規定,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其名義承辦業務。

問:請深圳堂堂補充披露:(1)前述 6 人的具體姓名和工作單位、職務,是否為深圳堂堂的註冊會計師和審計人員,承辦本次業務是否符合前述規定;(2)深圳堂堂組織審計小組進場審計的具體負責人姓名、職務。

問:1、前述 6 人的具體姓名和工作單位、職務,是否為深圳堂堂的註冊會計師和審計人員,承辦本次業務是否符合前述規定;

回覆:

前述六人的姓名分別為:吳育堂、童彩霞、吳高楓、趙超、吳高校、姚琤,吳育堂 2020年 3 月 23 日正式在中證天通會計師(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向分所負責人提出辭職並遞交轉所申請表,並表示整個部門的註冊會計師全部轉所,員工全體辭職,已經獲得同意,僅要求後續再補辦轉所辭職交接等手續。

3 月 23 日上述六人隨即辦妥深圳堂堂入職手續,並與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勞動合同》,成為深圳堂堂的正式審計人員。其中:吳育堂為正在轉所的註冊會計師、合夥人會議一致選舉產生的執行合夥人、首席合夥人,正在辦理注協轉所、工商變更和財政局變更手續,4 月 23 日吳育堂已經辦妥轉出所和轉入所的轉所手續,待注協審核(約 5 個工作日)通過即可在深圳堂堂執業。其他人的所內職務:童彩霞、吳高楓、趙超、吳高校均為高級審計師,姚琤為初級審計師,因此承辦業務符合相關規定,不存在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承辦業務的情況。名單如下:

重磅!全部撤了!聘任不具有證券經驗會計師事務所最終無功而返!


序號 姓名 單位名稱 職務

5 吳育堂 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 擬任首席合夥人

8 童彩霞 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 註冊會計師全科合格 高級審計師

9 趙 超 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 註冊會計師 5 科合格 高級審計師

10 吳高楓 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 高級審計師

11 吳高校 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 高級審計師

12 姚 琤 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 初級審計師

問:2、深圳堂堂組織審計小組進場審計的具體負責人姓名、職務。

回覆:

深圳堂堂組織審計小組進場審計的具體負責人姓名、職務:

吳育堂,中國註冊會計師,中國註冊資產評估師,國際會計師(AIA),經深圳堂堂合夥人會議一致決定為執行合夥人、首席合夥人,正在完善辦理注協轉所、工商變更和財政局變更手續,目前已辦妥轉出所、轉入所的轉所手續,待深圳注協審核通過即可在深圳堂堂執業。

三、公告顯示,深圳堂堂已提取職業風險金37.24 萬元,正在購買執業保險,但保單尚未生成,具體條款未知。相關保險不一定能覆蓋因審計失效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問:請深圳堂堂補充披露:(1)預計保單生成時間及具體條款,並請提供正在購買保單的證明文件;(2)請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量化評估是否具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能力。

問:1 預計保單生成時間及具體條款,並請提供正在購買保單的證明文件;

回覆:

保單生成時間在 4 月 26 日,具體條款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條款》註冊號:C00001730912019122509181,固定條款共 37 條。已經購買保單的證明文件為保險單號 10550003900959737152《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

問:2請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量化評估是否具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能力。

回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深圳堂堂購買平安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保額 1000 萬,每次賠償限額 200 萬,累計事故賠償限額 1000 萬,本保險對每次事故絕對免賠人民幣 5000 元或損失金額的 10%或保險金額的 10%,以高者為準,所以具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能力。

特此公告。

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4 月 27 日

延申:第一家聘請非證券會計師事務所,還在第二次問詢中,剛剛延期回覆!

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恐收緊!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等有關情況答記者問

三家會計師事務所都撤了!前兩家因為疫情!第三家因目前尚不具備對公司進行審計的條件


核心:

非證券所承接年審業務

第一家因疫情影響,公司擬聘請的北京凱亞國嘉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業務較為繁忙,無法按期開展審計現場工作,為維護股東權益,基於審慎性原則,經溝通撤回變更,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暫取消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具有59名CPA,已有證券業務950萬元

第二家因其受疫情影響,無法提供審計服務,審計約定書相應解除!

2020年4月8日第三家剛開始承接!只有3名CPA,只有3名CPA,沒有證券業務收入。

第三家: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本次聘請的北京藍宇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尚不具備對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相關條件,因此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關於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尚存在不確定性,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出於審慎考慮,決定暫時取消原定於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開的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三名簽字註冊會計師只有一名證券所從業經歷!年報審計費節省了40%!


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暫時取消召開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公告

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暫時取消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股東大會的有關情況

1、取消的股東大會屆次: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取消股東大會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取消股東大會召開時間:2020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網絡投票時間:2020 年 4 月 29 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 2020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 2020年 4 月 29 日 9:15 至 2020 年 4 月 29日 15:00 的任意時間。

4、取消股東大會召開地點:北京市昌平區氣象科技園區振興路 2 號院 4 號樓 7層公司 701 會議室。

5、取消的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2020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

二、取消股東大會的原因

公司於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發佈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及《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於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開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於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本次聘請的北京藍宇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尚不具備對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相關條件,因此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關於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尚存在不確定性,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出於審慎考慮,決定暫時取消原定於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開的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後續處理

公司將根據後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其他

本次取消召開股東大會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對由此而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感謝廣大投資者給予公司的支持與理解。

四、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4 月 23 日

重磅!全部撤了!聘任不具有證券經驗會計師事務所最終無功而返!


重磅!全部撤了!聘任不具有證券經驗會計師事務所最終無功而返!


北京清北芯片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問詢函的公告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監管一部於2020 年 4 月 10 日發佈《關於對北京清北芯片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問詢函【2020】第 012),具體內容如下:

北京清北芯片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清北芯片)董事會:

近日,你公司公告稱,擬聘請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北京永坤)作為公司 2019 年年審機構。公告顯示,北京永坤收入規模較小,沒有證券服務業務經驗,鑑於上述情況,現請你公司與北京永坤溝通核實後說明以下事項:

一、 關於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你公司 2018 年年審機構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大華所),為你公司2018 年財務報告出具了“帶與持續經營相關的不確定性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019 年 11 月 13 日,你公司改聘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審華)。

請你公司說明:公司短時間內兩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具體原因;中審華約定審計服務的範圍;中審華是否已經開展 2019 年年審工作;北京永坤是否根據審計準則要求與前任中審華、大華所做過溝通。

二、 關於北京永坤的職業能力

你公司擬聘請的北京永坤僅有 3 名註冊會計師,上年業務總收入 110 萬元,沒有證券業務收入。

請你公司與北京永坤核實並說明:北京永坤對審計的質量控制制度安排;北京永坤 3 名註冊會計師是否有證券服務業務經驗;北京永坤及其註冊會計師近三年內是否存在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等誠信記錄;是否能夠按時出具審計報告。

三、 關於審計收費

你公司審計費用披露為按照行業標準和市場價格,並和公司友好協商基礎上的定價。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0 號——基礎層掛牌公司年度報告》第五十五條規定“公司應當披露審計機構連續服務年限和審計報酬”。

請你公司說明:審計業務約定書中是否已明確審計費用;審計費用的具體金額以及較上一期的同比變化情況。

北京永坤應當嚴格遵守《證券法》《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和《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的相關規定,在執業過程中勤勉盡責,對所依據的文件資格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秉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反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相關技術規範的事項,應當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適當處理,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進行備案。

請你公司收到此函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請將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於 4 月 17 日前將回復發送監管員郵箱。

公司將根據《問詢函》的要求進行書面回覆,並按照股轉系統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北京清北芯片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 4 月 13 日


只有3名CPA,第三家非證券會計師事務所承接年審業務!


北京清北芯片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變更公告

一、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一)原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二)原會計師事務所已提供審計服務年限:1

(三)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公司董事會對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曾提供勤勉盡責地服務表示認可和衷心感謝。

基於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為進一步推進公司審計工作的開展,經公司綜合評議,董事會擬聘請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為公司年報審計機構,負責公司 2019 年度的年報審計工作。

(四)溝通情況

公司已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與原審計機構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進行了事先溝通,徵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同時對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務表示感謝。

二、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議情況

公司於 2020 年 4 月 8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關於會計師事務所變更》議案,議案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同意改為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為公司審計機構,負責公司 2019年度的相關審計工作。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

公告編號:2020-011

(一)基本情況

事務所名稱: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85695410989

法定代表人:陳敬楊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0 日

註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景盛南一街 28 號院 7 號樓 5 層 504

經營範圍: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基本建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會計諮詢、稅務諮詢、管理諮詢、會計培訓(不得面向全國招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業務;代理記賬。(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執業資質: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上年總業務收入:110 萬元

上年審計業務收入:110 萬元

上年證券業務收入:0 萬元

是否原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否

事務所簡介:

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由多名會計師、稅務師發起成立,多數業務骨幹從事會計、審計、稅務工作超過 10 年,其中有多名有擔任過企業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稅務經理、事務所審計經理、稅務機關公務員經歷。我們還有強大的財務專家團隊,包括註冊會計師、培訓講師,為有需要的客戶提供增值服務指導。我們會爭取定期召開服務會議,輔導企業發展過程中可能涉及財務、稅務、產權及經濟法律問題。

目前本公司擁有註冊會計師、註冊評估師、註冊稅務師、中高級會計、人員 120 多名、可承辦全國性各類業務。並與諸多政府機構保持良好關係,能為廣大客戶提供多方位增值服務。

本所長期致力於為國內外企業、新技術企業提供財稅服務、企業改制及重組業務諮詢與籌劃、專項審計、資格認定優質服務,經過十餘年發展,與數百家客戶保持正常的業務往來,在廣大客戶中享有良好信譽。

(二)人員信息

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擁有註冊會計師 3人。

(三)執業信息

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存在違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項目質量控制複核人、擬簽字註冊會計師長期以來一直從事審計業務,從業經驗豐富,具備相應專業勝任能力。

(四)誠信記錄

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及其從業人員不存在違反 《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投資者保護能力

截至 2019 年末,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已按照行業相關規定購買職業保險累計風險賠償額度 1500 萬元,相關職業保險能夠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

(六)審計收費

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情況包括本期審計費用,其定價是按照行業標準和市場價格,並和公司友好協商基礎上的定價,不損害股東的合法權益。

四、備查文件

1、《北京清北芯片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2、北京永坤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持有的營業執照;

3、《審計業務約定書》。

北京清北芯片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公告編號:2020-011

2020 年 4 月 8 日

亮點1、第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撤了!

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取消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一、取消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說明

公司於 2020 年 4 月 7 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擬改聘北京凱亞國嘉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9 年度審計機構,負責公司財務報告的審計工作。並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因疫情影響,公司擬聘請的北京凱亞國嘉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業務較為繁忙,無法按期開展審計現場工作,為維護股東權益,基於審慎性原則,經溝通撤回變更,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暫取消變更會計師事務所。

二、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於 2020 年 4 月 9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取消變更會計師事務所》議案,

決定取消變更會計師事務所,議案表決結果:同意 5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該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取消會計師事務所變更是為維護股東權益,基於審慎性原則作出的決定,預計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特此公告

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9 日

第二家非證券會計師事務所承接新三板年審業務!具有59名CPA,上年證券業務收入:950 萬元

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會議召開時間:2020 年 4 月 7 日

審議通過《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議案

1.議案內容:

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便於進一步推進公司的審計工作,經綜合評估,公司擬不再聘請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 2019 年度審計機構。

擬聘北京凱亞國嘉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9年度審計機構,負責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經公司與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人)友好協商,雙方同意解除合作關係。

2.議案表決結果:同意 5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收到關於對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的公告

基本情況

相關文書的全稱:關於對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9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8 月 29 日

作出主體: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措施類別:行政監管措施

涉嫌違規主體及任職情況:

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不適用。

涉嫌違規的事項類別:未按要求編制並披露2018 年年度報告。

主要內容

(一)涉嫌違規事實:

公司未在 2018 年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並披露 2018 年年度報告。遲至 2019 年 6 月 29 日,公司才披露 2018年年度報告。

(二)處罰/處理依據及結果:

依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96 號)第六十二條規定。


證券代碼:871450 證券簡稱:ST 樂美 主辦券商:國融證券

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變更公告

一、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一)原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二)原會計師事務所已提供審計服務年限:4

(三)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公司原審計機構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審計過程中客觀、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的職責。因原聘請合同約定的審計事項已經履行完畢,為更好的適應公司未來發展需要,提議改聘北京凱亞國嘉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擔任公司 2019 年度財務審計機構。

(四)溝通情況

公司已與原會計師事務所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一致。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不再擔任公司財務審計機構。

二、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議情況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公告編號:2020-003

事務所名稱:北京凱亞國嘉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55712221419

執行事務合夥人:趙鵬

成立日期:2011 年 2 月 23 日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八里莊西里 97 號 97 號樓 2 層 201

經營範圍:從事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會計諮詢;稅務諮詢;管理諮詢。(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執業資質:財政部相關業務許可證

上年總業務收入:9,900 萬元

上年審計業務收入:8,950 萬元

上年證券業務收入:950 萬元

是否為原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否

北京凱亞國嘉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以下簡稱 “凱亞國嘉”)2011 年2 月 23 日註冊成立於北京。執行事務所合夥人:趙鵬

“凱亞國嘉”誕生於首都北京,以構建“一站式全鏈條服務體系為己任,致力於審計、諮詢、稅務、評估、造價、投融資諮詢服務等綜合服務領域,是一家在業內有著資深影響力的大型會計事務機構。

凱亞國嘉,堅持審計業務和非審計業務同步發展的戰略,用前瞻的目光洞悉行業發展,以客戶的角度求最優的解決方案,以持續的卓越為廣大客戶帶去了高附加值的服務,樹立了凱亞國嘉行業翹楚的地位。

“專業、增值、誠信、可靠”,在可持續化發展的過程中,凱亞國嘉憑藉著完善的服務品質和倍受青睞的口碑,先後榮獲了“中國成長企業 5020 工程工作組成員單位”、“2015 中國新三板 50 人論壇發起單位”等榮譽及稱號,使得自身的發展持續走在行業的前沿。

(二)人員信息

北京凱亞國嘉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現有從業人員 135 人,其中合夥人 2 名,首席合夥人為趙鵬先生。截止到 2019 年末具有註冊會計師 59 名, 近一年來註冊會計師沒有大的變動。

(三)執業信息

公司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存在違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 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項目合夥人、項目質量控制複核人、擬簽字註冊會計師具備相應專業勝任能力。

(四)誠信記錄

近三年來“凱亞國嘉”受到行業協會通報批評行業懲戒 0 次,2018 年責令整改 0 次,2019 年收到警示函 0 次。

(五)投資者保護能力

截至 2019 年末,“凱亞國嘉”已按照行業相關規定購買職業保險累計風險賠償額度 1500 萬元,相關職業保險能夠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

(六)審計收費

公司2019年財務審計費用不超過12萬元,具體金額以實際簽訂的合同為準,審計費用以行業標準和市場價格為基礎,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並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四、備查文件

《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 4 月 7 日

神霧環保:三名簽字註冊會計師只有一名證券所從業經歷!年報審計費節省了40%!聘請無證券服務業務經驗審計機構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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