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牧師起訴加州州長紐森,控告因新冠病毒限制集會

美國Inland Empire的一群牧師正在聯邦法院起訴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稱他的政府“將宗教自由活動視為犯罪”,因為它規定人們不得不在家裡參加教堂禮拜。

由保守派律師哈米特•多倫(Harmeet Dhillon)領導的多倫法律集團(Dhillon Law Group)代表四名原告向美國加州中區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提起訴訟,其中三名原告是牧師。

起訴書說,原告中有來自Riverside縣的Dean Moffatt,他因為在教堂舉行棕枝主日禮拜儀式而被罰款1,000美元。

在上週五的一次新聞發佈會上,紐森說,他不反對人們做禮拜,只要他們以一種安全、身體上疏遠的方式做禮拜。

“可以實踐你的信仰,但要以一種讓你保持健康的方式去做,”紐森說。

原告表示,紐森和其他政府官員“嚴重濫用他們的權力,抓住了冠狀病毒大流行前所未有的長度擴大自己的權力,剝奪了原告和所有其他加州居民基本權利保護美國和加州憲法,包括宗教自由、言論,和組裝,正當程序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根據投訴。“通過保護被告如此明目張膽地侵犯的加州人的許多權利和自由,維護這些憲法原則是本法院的職責。”

Dhillon法律組織此前曾致信San Bernardino縣,警告稱如果該縣不撤銷禁止現場宗教服務的命令,他們將提起訴訟。後來,該縣發佈了一份澄清聲明,稱復活節服務可以繼續,條件是教會“盡一切努力防止信徒之間的接觸”。

Dhillon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如果一個加州人能夠以負責任的、與社會保持距離的方式去Costco或當地的大麻商店或酒類商店購買商品,那麼他或她必須被允許使用同樣的預防措施來實踐他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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