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變別人的行為,禁止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

要改變別人的行為,禁止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

要改變自己很難,改變別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雖然當我們存在不對等的關係時,強勢的人看起來可以強迫弱勢的人去做出改變,像是政府可以透過罰則,來強迫民眾做垃圾分類,或是開車不要超速;或是父母可以透過不讓孩子做某些事情,來改善孩子的一些壞習慣。

但是,這些因為禁止而造成的行為改變,說穿了都是一種假象。因為想要做這些事情的動機並沒有改變,所以即使有罰則,人們還是會想方法來避開罰則。就那超速罰款這件事情來說,就有人開發了測速偵測器他的設備,會提醒駕駛哪裡有測速器,那麼他們就可以在有測速器的地方減速,但是在其他路段還是會超速。也有人會乾脆把自己的車牌塗上一些反光塗料,讓自己的車牌沒有辦法被拍下來。更極端的人,可能會掛上假的車牌,或是乾脆不掛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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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禁止人們做某件事情,反而會激起人們想要挑戰權威的動機。過去有個經典的白熊實驗,在實驗中,他們讓實驗參與者看了白熊的圖案,之後他們告訴一半的實驗參與者,你們不可以想著白熊,另外一半的實驗參與者,則沒有給予特別的指示。過了一段時間後,那些被告知不要去想白熊的,反而更忘不掉白熊。

該怎麼改變別人的行為呢?

與其禁止,我們該採用的方式是創建新的鏈接,而且這個鏈接是你認可的。就像如果你不希望孩子,整天就是在家玩手機,那麼與其禁止他們玩手機,你可以帶孩子在家中進行別的活動。


要改變別人的行為,禁止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

很多時候,人們會習慣於做某件事情,並不是因為自己樂在其中,而是因為習慣了,或是自己不知道可以做什麼別的事情。所以,若你協助這個人創建新的行為模式,就很有機會可以改變他們的行為。

就像你身邊可能有個朋友,特別喜歡米飛(就是說我啦!),每次只要看到米飛,你就會想到這個朋友。然而,如果你和這個朋友疏於聯繫,但生活圈有另一個朋友很愛米飛,那麼你後來看到米飛的時候,有比較高的機率會想到這個在生活圈的朋友,而不是原本那個愛米飛的朋友。這就是因為,你創建了一個新的鏈接。

為了強化新鏈接形成的效率,以及這個新鏈接是否能轉化為習慣,你可以善用推力及獎賞。利用獎賞,大家應該比較熟悉,也很常使用。我們都期盼,一開始用獎賞造成行為改變,習慣成自然,之後就不需要使用獎賞了。老實說,這是一種理想的狀況,而理想狀況不一定常發生,甚至對某些人來說,根本不會發生。


要改變別人的行為,禁止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

相形之下,用推力可能會是比較好的作法,因為你沒有強勢引導人們為了得到某個東西,而做出改變。你只是透過了解這個人的習性,客製化做一些設置,讓他不由自主做出行為改變。就那點飲料為例,很多時候,你對於飲料的甜度和冰塊根本沒有強烈的偏好,店員說什麼,你都會說好。那麼,如果我們希望大家少攝取糖粉,就可以讓店員改變說詞,例如以前會說半糖少冰,現在改成少糖少冰,就會讓一些人減少糖粉的攝取。

我看到有一位朋友,為了減少自己使用臉書的時間,就把臉書和微信讀書app的位置互換。因為習慣使然,每次她想要用臉書的時候,她就會先打開微信讀書,就有可能因此多看了一點書,少看了一些臉書。

當然,利用推力的作法還是有一定的限制,因為如果你很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那麼推力能夠造成的行為改變會非常有限。

面對這樣的困境,還是要回歸動機的本質,讓這個人有動機的轉變,否則設置再多的獎賞、懲罰,都只能短暫改變行為,而不會造成行為模式長期的改變。坦白說,人都有惰性、劣根性,所以持續設置獎賞、懲罰在生活中是蠻常見的,不然我們就不需要法律上的罰則了。

即視感或許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影響


要改變別人的行為,禁止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

很多時候人們之所以想做某件事情,都是因為感受到這件事情對自己當下是利大於弊的。同樣的,為什麼不做某件事情,就是因為當下,自己覺得做這件事情沒什麼好處。

如果我們可以讓人們即刻感受到,長期做某件事情好處或壞處,那麼就很有機會可以帶來改變。就像之前有人比較了有吸菸與沒有吸菸的雙胞胎,之後面容有什麼改變,對於那些在意麵容的人,就特別有效。

這個作法要成功也不容易,否則人們都不會有些壞習慣了。像最近我為了鼓勵弟弟學英文,我就跟他說,你如果不學,以後就不能自己出國玩。結果,他就會回我說,那我就不要自己出國玩,等你死掉,我就不出國玩。

要改變別人的行為,禁止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

或許在科技發達的現在,我們可以讓人們先沉浸在改變後的狀態,或許更能讓他們願意做出改變。只是,想想多啦a夢中大雄的反應,就覺得自己可能想太多了…

雖然我們還不知道,怎麼樣可以讓人成功改變行為,但禁止絕對不是你該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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