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曆史上有這樣一個銀行連環搶劫犯,在上世紀近30年時間裡,他盜竊了賓夕法尼亞及周邊州一共50多家銀行,盜竊總金額超過了200萬美元。他還專門在週五晚上銀行下班前進行搶劫,他就是美國著名的“週五夜晚銀行搶劫犯(The Friday Night Bank Robber)”——卡爾·古賈森。
第一次搶劫和原本光明的未來
古賈森出生於1947年10月12日,父母都是移民美國的亞美尼亞人。古賈森的第一次搶劫發生在15歲時,當時他想搶劫一家糖果店老闆,但沒想到人家有槍。他當場被制服,然後被送往賓夕法尼亞一家青少年懲戒所,在那裡度過了兩年監獄生涯。
釋放出獄後,古賈森重返校園,考上了維拉諾瓦大學並獲得了電氣工程學士學位。後來加入了美國軍隊並被分配到北卡羅來納州服役,在軍隊接受了特種部隊訓練和武器訓練。
從軍隊復員後,古賈森又考上了賓夕法尼亞大學並獲得了系統分析學碩士學位,還考取了統計學和概率學博士。空閒時間他報了跆拳道班,達到了黑帶級別。
目前為止,古賈森看似前途一片光明,他完全可以找一份光鮮的工作,過上體面的生活。但事實如何呢?
策劃搶銀行
自從他第一次搶劫糖果店老闆,古賈森就感覺到十分的刺激,這種興奮感讓他把目光轉向了更大的目標——美國的銀行。但銀行和糖果店完全不是一個級別,他也絕不會像15歲時那麼莽撞,他需要策劃一次完美的搶劫行動。
憑藉著在大學裡學習到的知識和培養的縝密思維,他對自己的搶劫計劃進行了無數次修改,他會耗費大量的時間來研究銀行所處的地形和街景地圖,這對於評估搶劫風險和規劃逃跑路線非常重要。
除此以外,銀行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才有可能實施搶劫:
- 位於鄉村地區,緊鄰一條主路
- 要挨著森林區域
- 在森林的另一邊能通往高速公路
- 週五關門時間晚
一旦他準備好要盜竊某家銀行,他會先找好一個藏匿地點,便於後期把作案工具藏起來,包括他盜竊的現金。然後過幾天、幾周甚至幾個月以後再取出來。很多時候他只把現金取出來,把其他作案工具,比如地圖、武器等留在藏匿地點。
為了做好充足準備,他通常在銀行外面待一整天,記錄銀行的總體情況。這樣他就知道銀行裡有多少員工,有什麼習慣,坐在什麼位置,是否有自駕車等等。
實施搶劫
等到週五,顧客離開,銀行即將關門前2分鐘,古賈森會戴好面具進入銀行。據說他的面具有點像弗萊迪·克魯格(Freddy Krueger),也就是《猛鬼街》電影裡的殺人狂。他身穿寬鬆的袋狀衣服,這樣就沒有人能認出他的膚色或者體型。然後他會像螃蟹一樣蹲著進入銀行,掏出手槍指著銀行工作人員不要看他的臉,然後他就會像超人一樣跳起來鑽進櫃檯。
這一連串操作會讓銀行員工驚慌失措,古賈森就會順勢打開櫃檯抽屜,把裡面的現金裝進自己的揹包,然後就像剛才一樣,飛快的跳出櫃檯,跑出銀行,消失在空氣中。
古賈森給自己的規則是,每次搶劫永遠不能超過3分鐘時間。
不同於很多其他銀行搶劫者,比如倉皇跑出銀行大門,拼命的踩油門,輪胎在路面上摩擦的滋滋冒煙。古賈森的逃跑非常迅速而安靜,而且他無需藉助任何車輛,而是直接跑向森林。
到了森林裡,他會把作案工具藏到事先準備好的地點。然後步行一公里左右,找到事先放好的一輛摩托車,騎上摩托車穿過森林。再找到事先停在路邊的一輛麵包車,把摩托車放進車裡,開上車直接上高速。
這一連串的操作,在他30年的搶劫生涯中從未失手過。
他選擇鄉村銀行的一個原因是,相比大城市,警察的反應更慢。等到警察到銀行時,古賈森一般都已經跑到幾公里之外,把摩托車放到麵包車裡準備上高速了。搶了那麼多銀行,只有一個員工在錄口供時表示,他能認出古賈森眼睛的顏色。
因為幾乎沒有目擊者能夠提供有效的搶劫者的身份信息,而且也沒有攝像頭捕捉到車牌,每次報警後,警方基本束手無策,這些搶劫案最終都變成了懸案。
搶劫了這麼多家銀行,古賈森一共只開過兩次槍:
一次是槍走火了,打中了一名銀行員工的腹部;一次是銀行經理沒遵從他的指令,他對著經理的腹部開了一槍。不過這兩個受害者都沒死。
意外破案
古賈森做夢也不會想到,自己的實施了30年的“完美”搶劫計劃,會被兩個賓夕法尼亞的青少年給破壞了。有一天,這兩個孩子在森林裡探險,他們無意間看到一個水泥排水管裡放著兩根很粗的PVC管。在管子裡他們發現了好多地圖、幾把手槍、子彈、救濟口糧、逃生手冊和跆拳道教材、復活節面具,還有一些工具。兩個人趕忙報了警,警察根據他們的發現,判定這些作案工具跟臭名昭著的“週五夜晚銀行搶劫犯”懸案有關,而最早的一次搶劫懸案可以追溯到1989年。
這些作案工具裡有600多份紙質文件,以及銀行地圖,這些銀行全部都是被搶劫過而至今未破案的,而且這些文件裡還有古賈森其他某些藏匿點的地圖。
在另一個藏匿點,警方發現了一把手槍,並且辨認出了手槍上的序列號。他們發現的其他手槍上的序列號都被人為抹去了,但這把槍序列號還在。最終,警方追蹤到這把手槍是在1970年左右在布拉格堡(北卡羅蘭州中南部城鎮)失竊的。
其他的線索還指向了一家當地的跆拳道館。通過調查該館的學員名單,調查人員最終把目光鎖定在一名嫌疑人身上——卡爾·古賈森。
最終被捕
2002年,55歲的卡爾·古賈森在賓夕法尼亞公共圖書館門外被捕。但最終出庭受審時,警方僅能出示5起搶劫案的證據,因為其他搶劫案的證據實在無處搜尋。剛開始古賈森為自己進行無罪辯護,認為自己的罪行是“無受害者”式犯罪,直到法院把當年銀行工作人員帶到他面前時,他看到自己的搶劫行為給銀行工作人員帶來的巨大心理創傷後,他開始完全認罪,表示配合警方調查。他把自己每一次搶劫的詳細過程、如何挑選銀行以及如何逃跑等細節,都一五一十的告訴了法院。
後來,他還拍攝了培訓視頻,幫助警方和FBI抓捕銀行搶劫犯。基於他的配合行為,最終他的刑期從原來的115年減刑至17年,將於2021年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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