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內江市市中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主任張義被“雙開”

日前,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資中縣紀委監委對內江市市中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主任張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違規收受服務對象禮品;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縱容涉惡活動、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家造成較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張義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中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中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義開除黨籍處分;由市中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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