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區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季度分配方案

4月初

2020年度佛山積分入戶指標數和分配方案公佈

根據方案

佛山五區可根據各區實際情況

將積分入戶指標數按季度自行分配

近日

禪城區、南海區、順德區、高明區

入戶指標數季度分配方案已陸續公告

一起來看看!

禪城區

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佛山市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數和分配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禪城區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數共1300個,指標計算週期以簽發《佛山市積分制入戶卡》日期為準,起止時間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現將全區入戶指標數的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 2020年積分入戶指標數按季度平均分配的方式,即每季度325個,合計1300個


二、申請積分入戶的人數不超過當季指標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均可取得入戶資格,剩餘的指標數自動滾至下一季度,依次類推,直至用完當年度入戶指標總數。


三、申請積分入戶的人數超過當季指標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照積分規則進行排名,在規定的指標數內按積分從高至低依次確定取得入戶資格。未獲得入戶資格的新市民,若要參加下一季度積分入戶仍需提出申請


四、每季度積分入戶排名結果於季後首月中旬在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佛山新市民服務信息網、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佛山新市民”微信公眾號等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佛山市禪城區新市民事務辦公室

2020年4月8日

禪城/南海/順德/高明區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季度分配方案

南海區

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佛山市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數和分配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南海區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數共2600個,指標計算週期以簽發《佛山市積分入戶卡》日期為準,起止時間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南海區簽發的《佛山市積分入戶卡》僅限於南海區入戶,不能跨區入戶。現將入戶指標數按季度按鎮街分配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南海區2020年積分入戶指標數共2600個,現根據2019年各鎮(街道)的入戶數按比例按季度分配,如下圖:


禪城/南海/順德/高明區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季度分配方案


二、各鎮(街道)積分入戶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人數不超過當季指標數的,剩餘的指標數自動整合至下一季度,依次類推,直至用完當年度入戶指標總數。南海區積分辦將根據各鎮(街道)指標實際使用情況,適時進行動態統籌調整。


三、各鎮(街道)積分入戶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人數超過當季指標數的,由各鎮(街道)積分辦按照積分規則進行排名,在規定的指標數內按積分從高至低依次確定積分入戶資格。未獲得積分入戶資格的新市民,根據《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佛府辦〔2018〕45號)第十七條規定“新市民申請的積分以當次本類別服務事項的積分結果排名確定後終止”,若要參加下一季度積分入戶仍需提出申請。


四、各鎮(街道)積分辦於每季度將積分入戶入圍名單在“南海一點通”及各鎮(街道)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南海區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0日

禪城/南海/順德/高明區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季度分配方案

順德區

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佛山市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數和分配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順德區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數共2600個,指標計算週期以簽發《佛山市積分制入戶卡》日期為準,起止時間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現將全區入戶指標數的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0年積分入戶指標數按季度平均分配的方式,即每季度650個,合計2600個


二、申請積分入戶的人數不超過當季指標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均可取得入戶資格,剩餘的指標數自動累計至下一季度,依次類推,直至用完當年度入戶指標總數。


三、申請積分入戶的人數超過當季指標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照積分規則進行排名,在規定的指標數內按積分從高至低依次確定取得入戶資格。未獲得入戶資格的新市民,若要參加下一季度積分入戶仍需提出申請。


四、每季度積分入戶排名結果於季後首月中旬在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佛山新市民服務信息網、順德區委政法委員會網、“佛山新市民”微信公眾號等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佛山市順德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

綜合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9日

禪城/南海/順德/高明區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季度分配方案

高明區

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佛山市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數和分配方案的通知》精神,高明區2020年度積分入戶指標數共600個,指標計算週期以簽發《佛山市積分制入戶卡》日期為準,起止時間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現將全區入戶指標數的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0年積分入戶指標數按季度平均分配的方式,即每季度150個,合計600個


二、申請積分入戶的人數不超過當季指標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均可取得入戶資格,剩餘的指標數自動累計至下一季度,依此類推,直至用完當年度入戶指標總數。


三、申請積分入戶的人數超過當季指標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照積分規則進行排名,在規定的指標數內按積分從高至低依次確定取得入戶資格。未獲得入戶資格的新市民,若要參加下一季度積分入戶仍需提出申請。


四、每季度積分入戶排名結果於季後首月中旬在佛山市新市民服務信息網、佛山新市民、高明政法委微信公眾號等官方媒體進行公示。


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政法委員會

2020年4月1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