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建档立卡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清单

普惠性幼儿园中建档立卡家庭儿童,每生每学期资助750元,全年资助1500元。


二、义务教育资助

1.国家资助。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基础上,补助生活费。其中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12.50元。

2.地方资助。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在校就餐费、课后看护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补助校车交通费和教辅资料费;对在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上述资助项目资金总额不得超出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同类学生受助资金最高额度。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具有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不低于1000元,同时免收学费,免学费标准为:第五中学450元/学期、实验高级中学350元/学期、朝鲜族中学350元/学期,民办高中250元/学期。


四、中职教育资助

对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学生,免收学费;同时,对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学期资助1000元。

五、高校学生资助

开展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建档立卡大学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高校录取每人500元、省外高校录取每人1000元;同时,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12000元),在校就读期间免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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