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人大監督,確保司法公正

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也就說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為全面保證國家法律的實施和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通過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對由它產生的國家機關實施監督。實踐表明,要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必須維護憲法尊嚴,堅持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堅決糾正違法行為。當然,監督不是‘唱對臺戲’,筆者以為,得從如下幾方面著手。

圍繞大局,認真審查。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法治建設在國家治理體系中越來越重要,依法辦事直接決定著工作的有效性,但是行政執法行為大多以規範性文件為主,而行政執法中出現的一些違法問題,其根源也來自於規範性文件。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抓好對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審查特別重要。一要完善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及時向人大報送規範性文件的制度,組織力量審查政府報送的規範性文件,一旦發現有與法相違背的,要迅速向政府提出監督意見,從源頭上杜絕違法行為。二要各種有效措施監督行政執法,積極開展執法檢查,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的正確實施。在執法檢查中,發現違法的案件,要及時進行個案監督,特別是要加強對錯案和執法過錯的監督,追究執法過錯人員的法律責任,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群眾的利益。使公務人員自覺在法治的軌道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

創新機制,豐富形式。“現代法治的核心是限制公權力”。人大要在法治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就必須強化對權力的監督。那麼,怎樣才能很好地“限制公權力”呢?一要啟動剛性監督機制。詢問和質詢具有剛性監督特點,對行政、審判等工作中的某一具體問題提出詢問質詢,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這是人大運用的核武器。地方人大應拋棄老好人的思想,該指出問題的就指出問題,該質詢的就質詢,而不僅僅是侷限於文來文往,為依法治國發揮應有作用。二要創新監督機制。對當前司法機關落實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決議決定彈性大的問題,可進行票決制,真正做到監督事與監督人,糾正事與查處人相結合,確保司法機關嚴格執法與公正司法真正落到實處。三要加強對司法機關的工作監督。憲法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但要接受黨的領導、接受權力機關的監督制約。檢察院組織法規定:“如果檢察長在重大問題上不同意多數人的決定,可以報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因此,人大對司法的監督要關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嚴重影響到人民群眾利益的案件,啟動和運用司法監督程序,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司法機關糾正錯案,有效維護人們的合法權益。特別是應將人大代表有關司法方面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作為重點,增強司法機關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保證這些建議、批評和意見落到實處。

結合實際,完善法規。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近年來,我國頒佈了不少法律法規,規範人民群眾依法辦事的行為。但是在各種法律法規的實施過程中,發現了一些不足,如有些部門對已有的法律法規執行主體不明確、往往存在職責權限交叉的現象,另外執法隊伍整體素質與工作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導致有法難依。從地方人大工作實踐來看,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試金石是所有法規能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達到良法善治的效果。然而,立法也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靈丹妙藥。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持走群眾路線,在法律法規的完善上多下功夫,圍繞經濟社會建設大局,圍繞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鼓勵人大代表廣泛深入調研,注重有關方面專家參與起草,擴大徵求意見的範圍,突出地方特色,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的意志,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和支持。

加強宣教,維護權威。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提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和法治理念,是保證憲法實施的關鍵。因此,地方人大要確保人大工作向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就必須要全面貫徹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把保障憲法的實施、維護憲法權威作為首要職責,確保在本地方行政區域內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執行和落實。一要突出抓好憲法等的學習宣傳,學習宣傳憲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及其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建立健全黨員幹部學習憲法制度,所有的中小學校都要合理安排憲法教育內容。使之自覺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習慣。二要在行動中自覺維護憲法權威。地方人大有責任維護憲法和法律的責任,要進一步培養領導幹部依法運用權力、依法制約權力的意識,把關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人選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權代法、徇私枉法。帶動全社會形成學憲法、用憲法、守憲法的良好風氣。三要建立“一府兩院”人員在任職時向憲法宣誓的制度,旨在強調憲法在領導幹部中至高無上的法律地位。

突出重點,分類施教。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權比法大,只要自己手中有權就可以徇私枉法,結果自己最終卻在觸碰法律紅線,鋃鐺入獄。一要確保司法行政人員牢固地樹立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始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須加強執法人員的思想建設。地方人大要借地方行政機關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忠誠履職盡責,公正文明執法,紮紮實實做好工作,認認真真為群眾辦好事實事。二要加強行政司法人員的培訓學習。通過學習,使領導幹部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提高他們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推動地方行政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

發揮職能,加強監督。打鐵須得自身硬,要監督好“一府兩院”,應該根據人大工作的實際需要,加強人大的組織建設和完善執法監督制度,增加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提升人大常委會委員的履職能力,實現委員的年輕化,吸收懂財政、法律的專業人士進入常委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評估、法理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提出“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因此,地方人大常委會要監督完善執法監督制度,培育對法律的敬畏精神,提高公職人員自身的“免疫力”,使法治精神成為國民的自覺意識,嚴格督促執行責任追究制,對執法過錯者予以堅決追究,讓其負起違法責任,有效遏制權力的腐敗。

總之,要開創人大監督執法司法公正,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就要不斷地研究探索執法司法監督工作的新情況,發現新問題,拓寬新領域,探索新途徑,總結新經驗,把著眼點放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上,確保依法治國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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