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拆遷,是怎麼“套路”你的?國務院意見怎麼說?

近年來,隨著豬肉、雞蛋價格的上漲,

很多人都紛紛進入養殖行業。

然而,在遇到徵地拆遷的情況下,

一些地方就會以違建或者農村環境汙染治理為由,

養殖場拆遷,是怎麼“套路”你的?國務院意見怎麼說?

迫使養殖戶接受低補償。

那麼,養殖場拆遷有哪些套路呢?


套路一:養殖場未經批准建設是違建,拆除


你的養殖場的廠房沒有經過規劃部門審批,屬於違法建設,而且沒有補償!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國家標準,養殖場用地屬於“其他土地”中的“設施農用地”。結合《土地管理法》對於土地用途的分類,該類設施農用地屬於農用地範疇,也就是說,雖然養殖用地需要畜禽舍等設施建造,但養殖場用地依然屬於農用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以及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規定:“國家對畜禽養殖用地,實行分類管理,畜禽舍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按照農用地管理,無需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套路二:養殖場佔用的是耕地,必須拆除


你的養殖場佔用的是耕地,屬於違法用地。所以必須要拆除!


那麼建養殖場可以佔耕地嗎?答案也是肯定的


根據今年最新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按照畜牧業發展規劃目標,結合地方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統籌支持解決畜禽養殖用地需求。養殖生產及其直接關聯的畜禽糞汙處理、檢驗檢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農業設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佔補平衡。畜禽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須補劃。加大林地對畜牧業發展的支持,依法依規辦理使用林地手續。鼓勵節約使用畜禽養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從國務院發佈的上述文件可以看出,養殖場不僅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在特定情況下還可以佔用永久性基本農田。


套路三:養殖場汙染嚴重,限期拆除


現在農村都在進行環境大整治,你這養殖場汙染太嚴重,有人舉報你,限你一個月內自己拆除!這不是拆遷,沒有補償!


打著環保整治大旗,要求趕緊拆除搬遷,沒有補償+環保拆遷看似大公無私、一身正氣。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常常是徵收方用於降低拆遷成本的一大利器。


關於環保拆遷,我們首先要知道:


  • 自己的養殖場是否有必要辦理諸如環評在內的環保手續;
  • 若有必要而自己又未辦理,是否有補正的可能;
  • 即使無法補正,也不一定就會導致強制拆除而得不到補償;

簡言之,環保拆遷≠無補償。


《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因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或者因對汙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進行綜合整治,確需關閉或者搬遷現有畜禽養殖場所,致使畜禽養殖者遭受經濟損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補償。所以,養殖場被劃入禁養區需要拆除的,是可以獲得補償的。


此外,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因為環境整治,經濟開發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養殖業的發展。”以環保為“尚方寶劍”肆意拆除養殖場,實際上是違反相關法律的。


養殖場拆遷,是怎麼“套路”你的?國務院意見怎麼說?

當然,為了實現拆遷的目的,這三大套路還經常會疊加使用,形成套中套,在拆遷時,先是說因為環保需要關停,如果你不聽,接著就說你違建,說你違法佔地。這些連環套,鮮有養殖場主能夠擺脫、應對。


在面臨徵收困局時,及時諮詢律師,運用事實和法律,戳穿拆遷方的違法徵收套路,依法維權,爭取到公平合理的補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