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永平、工作人员杨昊2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被问责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永平、工作人员杨昊2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月18日,自治区组织对四子王旗库伦图镇部分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检查组人员在南梁村张某家现场拨打帮扶干部杨昊的电话,以核实贫困户明白卡中填写的相关情况,杨昊对该贫困户明白卡中填写的内容了解不清,底数不明。刘永平作为旗住建局主要领导,对帮扶干部管理不严;杨昊作为帮扶责任人,帮扶不力。2020年1月 23日,中共四子王旗委员会责令刘永平作出检查,四子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杨昊记过处分。

(查看完整通报请访问:http://www.nmgjjjc.gov.cn/single/2020/04/30/20043016522787191715-18050210073909710005.html?t=158837939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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