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沒錢孃家又不能回,這個時候爭孩子撫養權對孩子好嗎?

小寶媽媽向前衝


暫時先不要孩子的撫養權。

扶養孩子需要金錢和精力,金錢是孩子以後生活的基礎,如果你連自己都養活不住,把孩子要過來,只能讓孩子和你一起受苦。

如果你的心理能量不足,生活的困苦能把你壓得心情不好,你的壞情緒會傳染給孩子,甚至孩子成了你的出氣筒,這樣撫養對你和孩子生活都不利。

有空、有能力的時候去多陪陪孩子,週末或者節假日,自己帶帶孩子,帶孩子去旅遊,帶孩子吃TA愛吃的東西,六一節、孩子的生日給TA買點小禮物,給孩子的愛不間斷,這樣孩子既能得到母愛,你又壓力不大。

如果以後自己有能力了,如果孩子在男方家生活不好,你有足夠的金錢和心理的強大,你再把孩子要過來也行。

你不必為此感到內疚,用薩提亞的一段詩,你就會明白的:

你不可能給出

你沒有的東西

你的愛

只能經由你而流向我

若你是乾涸的

我便不能被你滋養

若因滋養我而乾涸你

本質上無法成立

因為

剝削你並不能讓我得到滋養

把你碗裡的飯倒進我的碗裡

看著你拿著空碗去乞討

並不能讓我受到滋養

犧牲你自己來滿足我的需要

那並不能讓我幸福快樂



雲裳談心


我覺得還是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自己再苦也不能讓孩子沒有媽媽。沒有媽媽的陪伴和照顧,對孩子一生的負面影響太多了,拼了自己的一切也要留下孩子。

我們先說說自己帶孩子不利的一面。首先是經濟上的問題。孩子小需要照顧,有些工作做不了,但有些工作我認為還是可以做的。雖然會影響到收入,但我認為解決兩個人的生存問題應該可以,只不過這樣個人會比較辛苦一些。可能孩子在物質生活上也要相對差一點,但不會有挨餓受凍的問題,況且男方也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的。其次,有孩子在身邊,對以後再婚會有一定的影響。在以後再婚時,相對可選擇的範圍會小一些,會受到一定的限制。我認為這兩個問題不是孤立的,說到底還是經濟上的問題。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自己,人活著總不能把希望完全寄託在別人身上,只有自己自強自立了,一切都不是問題

自己帶孩子好的一面,有利於孩子成長。首先,孩子是一個人一生中最大的希望,也是最大的財富。老話說得好“存錢不如存人”,有人在一切都可以解決。孩子是一個人內心情感的最大支柱,而且是隨著年紀的增長影響越來越大。我們不追求對孩子有多麼大的回報,但內心的情感一定要有寄託。再想一想一個沒有媽媽的孩子,童年、少年是怎麼過的?即使成年之後我覺得人生也是不完整的,對一個人應該是一生最大的影響,尤其是心理成長方面產生的副作用太大了。對於我們自己來說,我們生了她/他,卻不能養育他/她,恐怕也是一生的遺憾吧。其次,無論以後的日子如何,再苦再累都會有個人陪在自己身邊,想想也是人生一件快樂的幸福吧。何況我們也算是盡到了做母親的義務,人生無悔不留遺憾。雖然苦點累點,但生活不就是如此嗎?

所以,我覺得如果能堅持最好還是把孩子留在身邊,成就孩子一個美滿的人生。


名字已在線


離過婚的女人,不要回孃家,有哥嫂會嫌棄你的,有的還天天罵罵叨叨的,這樣在孃家會不舒服的。

離婚自己沒有住處,更不能掙孩子的扶養權,這樣對孩子成長有好處,在前夫那裡比跟著你好,因為男人賺錢一般都會比女人多一些。吃,穿,教育,都可以選擇優秀的。

孩子跟著你可能差一些,現在自己手裡沒有錢,還得去打工,孩子就不能照顧,還得租個房子,賺的錢要交房租,再吃飯,還能有餘錢給孩子嗎?

我建議你暫時不要孩子,找個管吃管住的工作先幹著,賺了一些錢,給孩子買一些吃的,穿的去看看他(一般離婚都會有看孩子的權力),這樣母子的關係也不會斷了。打工存一些錢,等孩結婚了你給點他,孩子也會孝敬你的。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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