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饒陽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種植罌粟違法人葛某(女,71歲,饒陽縣大官亭鎮人),繳獲罌粟122株。
5月23日,民警在工作中
發現有人種植罌粟
民警立即開展調查
剷除收繳罌粟共計122株
對違法人葛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經查,今年2月份,葛某在丟垃圾時撿到一個罌粟殼,發現殼內有籽,明知種植罌粟是違法操作,但抱著僥倖心理的葛某,依舊在自家院內種上了,卻不想還是被民警發現了。
一直以來,饒陽公安對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宣傳和打擊力度都相當大,但還是有人心存僥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別規定了對此種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措施。輕者處以拘留和罰款,重者會判處有期徒刑。
民警提示:如發現有人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請撥打110報警電話向公安機關舉報。
不論出於何種目的
種植毒品原植物都是違法行為
法律紅線踏不得
切莫以身試法、追悔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