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让我全类商标注册?坑我呢吧!

昨天跟同事聊天,说起这样一件事,他说他的一个客户商标名称挺不错但是他客户只注册了主营产品的类别,然后同事就建议客户把商标的其他类别也注册了进行全类保护。但是客户却回绝他这样说:“我现在就只做电子产品而已,又没做其他产品,花那么多钱注册那么多类别干嘛?没用的。”那么商标全类注册保护真的没必要吗?下面先跟小编来看看两个案例你就知道有没有必要了。

案例一

3月8日晚间消息,据微博博主@首席内幕官爆料,A站抢注哔哩哔哩商标用于制作飞机杯、夜壶、充气娃娃、避孕套、坐便器、振动按摩器等。B站上诉却被法院驳回,且承担案件受理费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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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因A站抢注哔哩哔哩商标纠纷,上海哔哩哔哩动画有限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弹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股的北京赛瑞思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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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瑞思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家由AcFun视频网的运营方广州弹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持有的子公司,于2015年04月14日申请了一个名为“哔哩哔哩”的商标,国际分类为第10类,可用于“按摩器械、大便座椅、避孕套、性爱娃娃”等医疗器械上,专用权期限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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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B站认为,其经营的“哔哩哔哩”网站(www.bilibili.com)为我国大陆用户社区一家综合性弹幕视频网站,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故其“哔哩哔哩”和“bilibili”相关标识可以认定为在先使用并一定影响的商标和服务名称。

根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上海幻电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上海幻电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负责。

法院不予支持的原因在于,该知名商标和服务名称距以知名的互联网相关服务与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在服务的内容、方式、消费对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诉争商标的注册对其造成实际损害的情况下,法院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原告的相关主张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A站来说,就算是这些成人用品不挣钱,我也要放在那恶心你。一个企业的品牌发展相当不易,然而当您打响了品牌,结果您的商标被他人注册了其他类别,被其他人“偷了”您的品牌来赚钱,更甚者让您的品牌效应成了品牌“膈应”,那可就尴尬了。

案例二

伊利牛奶大家一定不陌生,有些家庭甚至是常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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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2000年某厂商向商标局提出“伊利YiLi”商标注册申请!指定用在卫生器械、水龙头上。在公告期内,伊利集团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裁定维持,伊利集团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裁定,之后一中法院,支持了伊利公司诉讼,后来商评委不服,向北京市人民法院上诉,北京高院审理认定后,尤将伊利作为水龙头等医疗器械商标,尽管上面的商品跟生产销售性伊利公司没有太大的关系,但实际上也深深影响了伊利集团驰名商标的声誉。最后北京高院驳回商评委上诉请求。

伊利提出异议的理由也很简单,一旦商标用在马桶上医疗器械,会对伊利饮品产生隐性影响,就算是驰名商标,伊利在自身的品牌保护上也走的无比艰辛,所以多类别保护是多么重要,而且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备重视的事情。

那么话又说回来,商标多类别注册有什么好处?

①、防止他人攀附自己的品牌价值

商标全类注册最直接的意义在于,一旦注册成功,其他任何人在任何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都会很难。而他人未经同意使用时,还可以合法地要求其停止使用。

商标是品牌建设的基础,在45个类别上做好商标保护,一方面能防止自己的商标因为他人在其它类别注册了相同或近似商标而被淡化。

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在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强后,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自己主要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以外的类别进行注册,搭便车、打擦边球,攀附自己辛苦创造的品牌价值。

②塑造商标优势,保持品牌竞争力

商标作为品牌建设的基石,一定程度上其实代表了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能够把自己的品牌做好,当然是每家企业的梦想,但这与市场的公平竞争并不矛盾。所以很多时候,率先取得成功的是他人也很正常。

但如果不同行业的企业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比如他人做童车,而自己却生产儿童饮品)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一旦人家先崛起并不断强大,甚至超过自己品牌的知名度,这就构成一种巨大的威胁了。

因为这样不仅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受损,甚至还可能会沦为不知真相的消费者的笑话,认为自己在攀附他人的成功,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所以,商标全类注册的重要意义,一方面是为提高消费者和不同行业的商家对自己企业的识别能力,一方面也是在提高企业品牌的地位和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③获得比“驰名商标”更大的保护

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驰名商标其实并不仅仅是一个荣誉概念,其性质更像是被侵权企业的一张盾牌。因为按照法律法规,可以根据驰名商标的驰名程度,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比如海尔,因为驰名程度非常高,相关部门在对其开展跨类保护时就几乎涵盖了全类。

但这并不意味着驰名商标无条件就可受到全类保护,严格来说,只能说其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

而全类注册一旦成功,不论是否驰名商标,获得的一定是实打实的全类保护,可以对任何未经同意将商标使用到其它类别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进行维权。

④防止品牌价值被他人“破坏”

主要是指通过全类注册防止他人在性质冲突、用途冲突甚至会对自己的商品/服务产生不良影响的商品/服务种类上注册了相同名称的商标,从而使自己的商誉、品牌价值蒙受损失。

不得不承认的是,有些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相互之间是存在天然的“违和”、甚至是相互对立的,虽然行业不同,但在对立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了相同名称,总会给消费者心理上带来不适感,从而影响商品销售、服务推广。

比方说一家做食品的企业,其商标名称被他人用来注册成性用品或者卫生洁具,这种情况无论是自己的品牌后期做大,还是他人的品牌后期做大,留给自己的总是尴尬大过于利益。

⑤为企业发展、品牌壮大“铺路”

企业的发展轨迹一定是当其壮大到一定时期(20年、50年后),就极有可能利用自已的品牌效应走向多元化投资和发展路线。除开自己开展新型业态、开拓新市场外,还有可能参与其他产业的投资,这时全类注册商标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所以商标全类注册保护虽然要多花钱,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量,却是低投入大回报的一种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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