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法院解除9歲女童消費限制值得點贊,案件更待情理分明理清法律責任

快評|法院解除9歲女童消費限制值得點贊,案件更待情理分明理清法律責任

(新華社/圖)

9歲女童因無力償還亡父的債務而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一事,經南方週末獨家報道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2020年12月16日凌晨,作出限制消費令的法院公開道歉,稱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並解除了消費限制。

據南方週末報道,9歲女童陳蔓(化名)的父親陳東,在她不到一歲的時候,殺害了她的母親和外婆。與此同時,陳東把房子賣給了王某,但交易並沒有完成。陳東收了王某55萬元,把房子鑰匙給了王某,但餘款沒有支付,也沒有辦理過戶。陳東後來被抓獲,判處死刑並執行。王某起訴作為陳東遺產繼承人的陳蔓,法院認定王某和陳東之間的購房交易無效,陳蔓需要在繼承陳東遺產的範圍內歸還王某55萬元。因陳蔓沒有歸還,法院於是對陳蔓發出了限制消費令。

報道引發了強烈社會關注,法院迅速作出反應,及時糾錯,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值得點贊。

不過,限制消費令雖然解除了,但是官司的問題還沒有解決,陳蔓實際依然生活在糾紛之中。

這個錯綜複雜的事件中,其實有兩組法律關係。一是和王某就房屋買賣產生的糾紛,二是陳東遺產的繼承與債務的清償問題。

在第一組法律關係中,法院認定王某當初購買房屋時,雖然知道該房屋是陳東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是輕信了陳東的解釋,在沒有見到陳東妻子的情況下就簽訂合同,支付部分房款,存在過失,因此認定購房合同無效,其支付的55萬元應予返還。在這個法律關係中,法院既然認定王某有過錯,那麼王某需要在多大程度上承擔責任?另外王某一直實際佔有該房屋,並用以出租。其佔有房屋期間的收益,是否應該從這55萬中扣除?在釐清這些問題後,應返還王某的部分就應該儘快返還,以保護王某的合法利益。

而要返還王某款項,就需要釐清第二組法律關係,那就是陳東的遺產到底有多少,如何繼承,其債務應該由繼承人按何種份額承擔。涉事的房屋,是陳東和妻子的共同財產。陳東殺害妻子後被執行死刑,他的遺產到底占房屋的多少比例?在陳東的父母放棄對房屋的繼承權後,陳蔓佔有整個房屋的份額是多少(房屋有一部分作為陳蔓母親的遺產,外公也有份繼承,因此陳蔓並不能繼承房屋的全部份額)?陳東給哥哥20萬,這筆錢後來交給了陳東的母親,這20萬究竟應該如何計算如何處理?……這些問題,都需要答案。

情歸情,理歸理,保護未成年人並不應以擾亂司法為代價。但正是從有利於陳蔓成長的立場出發,這個案件更應儘快釐清各方法律責任,才能儘快找到解決辦法。法院解除消費限制只是第一步,只有這兩組法律關係都得到釐清,糾紛徹底解決,9歲的陳蔓才能不受過往慘劇的影響,無憂無慮地生活下去。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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