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佈城市更新政策,放鬆房地產預售,將會如何影響房地產?

4月1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佈《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城市更新等相關工作的通知》。此次政策針對城市更新和房地產預售等給予了寬鬆的政策。深圳此類政策釋放了寬鬆的導向,具有很強的信號意義。換而言之,後續無論是城市更新還是房屋銷售等領域,預計全國各類城市都會出臺各類寬鬆的政策。其對於降低房企成本、引導更多項目入市、推進城市更新項目等都有積極的意義。

對此,我們請到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進行分析:

深圳發佈城市更新政策,放鬆房地產預售,將會如何影響房地產?


1、加快商品房供應

此次政策明確,加快商品房供應。申請商品房預售的,必須符合土地出讓合同和規劃許可條件等要求,並保證項目工程質量。今年內,高層建築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總層數的二分之一、裝配式建築完成基礎工程並達到標高±0.00標準的商品房項目,可以申請預售。從此類政策可以看出,其對於商品房預售的條件給予了調整。根據原有的《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其預售條件為七層以下(含本數)的商品房項目已封頂;七層以上的商品房項目已完成地面以上三分之二層數。對比來看,此次明顯降低了預售條件,這使得很多項目可以以更低的預售條件獲得預售證,進而可以加快房地產項目的入市。類似政策有兩個考慮。第一、近期深圳新房市場出現“戴口罩搶房”的現象,同時全國70城房價指數中,其二手房價格漲幅全國第一,進一步說明深圳需要加快住房供應。所以通過預售政策的調整,能夠釋放更多的房源。第二、從實際情況看,房企資金壓力也比較大,提前預售也可以加快資金的回籠,這都具有非常好的意義,有助於提高房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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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允許延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此次政策明確,允許延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地價繳款通知及政府批准文件規定的土地價款繳款截止時間在廣東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及一級響應結束後4個月內(即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的項目(包括且不限於城市更新項目),用地單位未在約定或規定的期限繳交土地價款的,不作為違約行為,不計收利息和滯納金,土地價款按原約定執行並可延期至2020年6月22日前繳交。類似規定實際上也是為了降低房企的資金。當然類似操作在全國很多城市也已經推進。不過此次其把政策內容放到城市更新,具有很多新意。很多城市更新的項目本身開發的週期是比較長的,企業資金壓力比較大,這個時候適當延緩資金的交付,有助於降低企業的資金壓力,進而也有助於城市更新的項目推進。後續預計全國在城市更新和棚改等方面,也會給予類似寬鬆的政策,有助於今年包括舊城改造和城市更新等工作的推進。

深圳發佈城市更新政策,放鬆房地產預售,將會如何影響房地產?

3、政策意義

深圳此次發佈政策,應該說具有很強的信號意義,進一步說明政策會進一步放鬆,體現了當前全國房地產市場的政策導向。第一、從穩樓市的角度看,穩定房企成為最為關鍵的一步。通過降低企業資金成本、加快預售節奏,有助於房企更好應對經營壓力,進而有助於實現更好的企業運作效率。第二、通過預售等政策的調整,進一步實現房屋房源的供應,有助於一些大城市更好應對今年的購房需求,尤其是一些人才導入比較快的城市,更應該採取此類政策。第三、對於城市更新的關注,實際上也是有助於加快棚改等工作的推進。各地後續要形成更多的土地供應,就必須鼓勵房企參與此類城市更新和棚改等工作。通過降低相關的政策門檻,有助於房企更好應對挑戰,進而加快城市更新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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